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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折扣、商业折扣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品的快速流通,以前简单的买卖交易已经逐步地被取代,伴随
的是各种各样的特殊销售方式。因为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某些企业会采取一些特殊、灵活
的销售方式,以此扩大销售额,占领市场。本文简单介绍一下现金折扣、商业折扣这两种比
较常见的销售方式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一、现金折扣

  (一)现金折扣的定义。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
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的交易之
中,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偿付货款,通常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的期限内可
以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

“折扣/付款日期”表示。例如,3/10 表示买方在

10 日内付款,可以享受售价的 3%的折扣;2/20 表示买方在 20 日内付款,可以按售价享受
2%的折扣;n/30 表示这笔交易额付款期限为 30 日之内,若 20 日之后 30 日之内付款,不享
受任何的折扣。

 

  (二)现金折扣会计处理方法。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方式有总价法与净价法两种。我国
会计实务处理中通常采用总价法。总价法,是在销售业务发生时,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按未
扣减现金折扣前的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对购货方提前付款的鼓励性支出。

 

  (三)现金折扣的税务处理规则。

《我国增值税处理条例》规定,现金折扣(销售折扣)

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折扣额应计入财务费用。

《所得税法》规定,债权人为鼓励债

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
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
财务费用扣除。其实通俗地说,就是税法才不管你什么时候收款,以什么样的方式收款,反
正你的商品值这么多钱,你就要按这个价钱交这么多的税。不过也确实发生了损失,就把它
记在

“财务费用”中,等交所得税的时候再给你扣除了。 

  (四)举例说明现金折扣在会计和税务当中的处理

 

  例: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

17%,2009 年 3 月 1 日,甲公

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
20 , 000 元 , 为 鼓 励 乙 公 司 及 早 付 清 款 项 , 甲 公 司 规 定 的 现 金 折 扣 条 件 为
2/10,1/20,n/30。按总价法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400 

  

1、现金折扣含增值税额的计算: 

  假定乙公司

3 月 10 日付款: 

  借:银行存款

 22,932 

    财务费用

 468 

   贷:应收账款

 23,400 

  假定乙公司

3 月 20 日付款: 

  借:银行存款

 2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