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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机监理队伍素质

 树立农机安全监理新形象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对农机安全管理的部门进行了职能
定位。这部法确立了农机监督管理的法律地位和职责,使农机安全监理彻底甩掉了

“委托管

”的多年限制,与公安交警具有平等的执法主体地位。同时在管理内容、管理方式和管理体

制上也带来新的变化,对农机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机安全监理工
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更好地为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是摆在我们农机安全监理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

 

  关键词:农机监理;农机安全;监理

 

  

1 以法管机,依法治机 

  现阶段,农机行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农机安全监

理工作的执法地位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职责范围及权利义务。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提
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与政策依据。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
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地适用法律、法规。坚持秉公办事,公正执法,不能掺杂个人情感
好恶,要充分体现执法的公正性。坚持做到执法程序严格、正确;执法依据正确、公开;执法
结果公开、公正。增大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2 以安全生产为主要目标,以为民服务为宗旨 

  在执法过程中,以安全生产为主要目标,以为民服务为宗旨。离开了服务去谈执法,就
失去了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离开了执法去谈服务就失去了根本方向。在执法过程中,农机安
全监理人员更应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随时解决农民在生产运输时遇到的难
题。帮助农民检测、维修机具,不仅排除了农机事故突发的隐患,更拉近了监理人员与广大
农机手的距离。在广大农机手心中一改过去

“一收费、二罚款、三瞪眼”的高高在上的黑脸形象。

树立切实为农机手办好事、办实事,一心为民的农机安全监理形象。对业务素质低,执法水
平差的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坚决清除出监理队伍。切实做到

“能者上,庸者下”的考核制度。应

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有序地进行,真正做到心理素质好,业务能
力强,有高度责任感的农机安全监理人员。

 

  

3 协调配合,成功高效的管理 

  在目前形势下,农机安全生产仅靠农机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理机构是不够的,只有加强
协调配合,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充分借助政府、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职权,形成齐抓共管
的长效机制。树立和谐管理,开拓创新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 强化农机安全网络建设,创建平安农机 

  农机监理部门由于人员少,设施简陋,而监管的范围又比较散,如果仅靠县级监理部
门管理是很难管理到位。通过创建

“平安农机”的活动,充分调动各乡镇基层管理人员,加强

法制化教育和农机安全知识培训。借助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真正把一些新的农机方
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到位。高度重视农机化信息工作,做好数据的收集,信息的及时通报。为
上级部门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材料;为指导基层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5 加强行风建设 接受监督走向社会化 

  为擦亮农机窗口,树立良好的农机执法形象,我们注重加强农机监理行风建设,把监
理行业作风建设同其他业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广大监理人员在
实际工作中做到了

“六不”,即:不以手中权力接受商业贿赂、不在执法过程中贪赃枉法、不

为违章者说情减罚、不增加监理收费项目、不抬高收费标准、不超出政策范围增加农民负担,
一直未发生诉讼纠纷等案件。在日常业务中注意做好调查研究、汇总基层及机手的建议,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