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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O 目标管理与 SMART 原则

目标管理

(Management by Objective,MBO)的含义

目标管理的概念是管理专家彼得

·德鲁克(Peter Drucker)1954 年在其名著《管理实践》 中最

先提出的,其后他又提出

“目标管理和自我控制”的主张。德鲁克认为,并不是有了工作才有

目标,而是相反,有了目标才能确定每个人的工作。所以

“企业的使命和任务,必须转化为

目标

”,如果一个领域没有目标,这个领域的工作必然被忽视。因此管理者应该通过目标对

下级进行管理,当组织最高层管理者确定了组织目标后,必须对其进行有效分解,转变成
各个部门以及各个人的分目标,管理者根据分目标的完成情况对下级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目标管理提出以后,便在美国迅速流传。时值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经济由恢复转向迅速发
展的时期,企业急需采用新的方法调动员工积极性以提高竞争能力,目标管理的出现可谓
应运而生,遂被广泛应用,并很快为日本、西欧国家的企业所仿效,在世界管理界大行其道。
目标管理的具体形式各种各样,但其基本内容是一样的。所谓目标管理乃是一种程序或过程,
它使组织中的上级和下级一起协商,根据组织的使命确定一定时期内组织的总目标,由此
决定上、下级的责任和分目标,并把这些目标作为组织经营、评估和奖励每个单位和个人贡
献的标准。
目标管理指导思想上是以

Y 理论为基础的,即认为在目标明确的条件下,人们能够对自己

负责。具体方法上是泰勒科学管理的进一步发展。它与传统管理方式相比有鲜明的特点,可
概括为:
  

l、重视人的因素。

  目标管理是一种参与的、民主的、自我控制的管理制度,也是一种把个人需求与组织目
标结合起来的管理制度。在这一制度下,上级与下级的关系是平等、尊重、依赖、支持,下级
在承诺目标和被授权之后是自觉、自主和自治的。
  

2、建立目标锁链与目标体系。

  目标管理通过专门设计的过程,将组织的整体目标逐级分解,转换为各单位、各员工的
分目标。从组织目标到经营单位目标,再到部门目标,最后到个人目标。在目标分解过程中,
权、责、利三者已经明确,而且相互对称。这些目标方向一致,环环相扣,相互配合,形成协
调统一的目标体系。只有每个人员完成了自己的分目标,整个企业的总目标才有完成的希望。
  

3、重视成果

  目标管理以制定目标为起点,以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为终结。工作成果是评定目标完成
程度的标准,也是人事考核和奖评的依据,成为评价管理工作绩效的唯一标志。至于完成目
标的具体过程、途径和方法,上级并不过多干预。所以,在目标管理制度下,监督的成分很
少,而控制目标实现的能力却很强。
目标管理

MBO 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下述几个方面:

  

1、明确目标。

  研究人员和实际工作者早已认识到制定个人目标的重要性。美国马里兰大学的早期研究
发现,明确的目标要比只要求人们尽力去做有更高的业绩,而且高水平的业绩是和高的目
标相联系的。人们注意到,在企业中,目标技能的改善会继续提高生产率。然而,目标制定
的重要性并不限于企业,而且在公共组织中也是有用的。在许多公共组织里.普遍存在的目
标的含糊不清对管理人员来说是一件难事,但人们已在寻找解决这种难题的途径。
  

2、参与决策。

  

MBO 中的目标不是像传统的目标设定那样,单向由上级给下级规定目标,然后分解成

子目标落实到组织的各个层次上,而是用参与的方式决定目标,上级与下级共同参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