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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的现

状及问题

摘要:董事会秘书,尤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在国外理论

界向来被当作为公司的

“对外发言人”;公司与政府主管部门的

“指定联系人”;公司与新闻媒体沟通的“窗口”;公司股东会、董

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

“协调人”。董事会秘书还是公司资

本运作时的参与者,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发挥着其不可或缺的作

用。本文在总体上阐述了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的现状,

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

关键词:董事会

  秘书制度  现状问题

    在我国目前,无论是境外上市公司还是境内上市公司,都设

立了董事会秘书一职。但是董事会秘书在我国属于

“舶来品”,制

度的建立必然是一项系统工程,董事会秘书制度在我国引进的

时间不长,对于在我国应如何建立健全仍处于摸索和发展阶段。

目前建立的董事会秘书制度与国际传统意义上规范的董事会秘

书制度相比还有一定的差异,分析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的现状

我们可以发现其中仍然存在很大问题。

一、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的现状

(一)董事会秘书的法律地位

在我国,上市公司设董秘,董秘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这是新公司法的规定,也是就董秘法律地位规定效力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