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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装配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1 必须按照设计、工艺要求及本规定和有关标准进行装配。
1.2 装配环境必须清洁。高精度产品的装配环境温度、湿度、防尘量、照明防震等必须符合有关
规定。
1.3 所有零部件(包括外购、外协件)必须具有检验合格证方能进行装配。
1.4 零件在装配前必须清理和清洗干净,不得有毛刺、飞边、氧化皮、锈蚀、切屑、砂粒、灰尘和
油污等,并应符合相应清洁度要求。
1.5 装配过程中零件不得磕碰、划伤和锈蚀。
1.6 油漆未干的零件不得进行装配。
1.7 相对运动的零件,装配时接触面间应加润滑油(脂)。
1.8 各零、部件装配后相对位置应准确。
1.9 装配时原则上不允许踩机操作,特殊部位必须上机操作时应采取特
殊措施,应用防护罩盖住被踩部位,操作者须穿平底步鞋以防止破坏漆膜,电瓶及非金属
等强度较低部位严禁踩踏。
2、联接方法的要求
2.1 螺钉、螺栓联接
2.1.1 螺钉、螺栓和螺母紧固时严禁打击或使用不合适的旋具与板手,紧固后螺钉槽、螺母、
螺钉及螺栓头部不得损伤。
2.1.2 有规定拧紧力矩要求的紧固件,应采用力矩扳手按规定拧紧力矩紧固。未规定拧紧力
矩的螺栓,其拧紧力矩可参考附录一的规定

 。

  

2.1.3 同一零件用多个螺钉或螺栓紧固时,各螺钉(螺栓)需顺时针、交错、对称逐步拧紧,
如有定位销,应从靠近定位销的螺钉或螺栓开始。
2.1.4 用双螺母时,应先装薄螺母后装厚螺母。
2.1.5 螺钉、螺栓和螺母拧紧后,螺钉、螺栓一般应露出螺母 1-2 个螺距。
2.1.6 螺钉、螺栓和螺母拧紧后,其支承面应与被紧固零件贴合。

2.2 销连接
2.2.1 定位销的端面一般应略高出零件表面,带螺尾的锥销装入相关零件后,其大端应沉入
孔内。
2.2.2 开口销装入相关零件后,其尾部应分开 60°一 90°。
2.2.3 重要的圆锥销装配时应与孔进行涂色检查,其接触长度不应小于工作长度的 60%,并应
分布在接合面的两侧。

    2.3 键连接
2.3.1 平键与固定键的键槽两侧面应均匀接触,其配合面间不得有间隙。
2.3.2 间隙配合的键(或花键)装配后,相对运动的零件沿着轴向移动时,不得有松紧不均
现象。
2.2.3 钩头键、锲键装配后其接触面积应不小于工作面积的 70%,且不接触部分不得集中于
一处;外露部分的长度应为斜面长度的

10%~15%。

2.4 .铆接
2.4.1 铆接的材料和规格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铆钉孔的加工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2.4.2 铆接时不得破坏被铆接零件的表面,也不得使被铆接零件的表面变形。
2.4.3 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铆接后不得出现松动现象,铆钉的头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