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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外贸易中保护幼稚产业的原则和措施选择

    进口关税的保护功能弱化已成为必然趋势。在这一趋势下,后起的发展中国家如何保护幼
稚产业是个值得研究的课题。保护幼稚产业是后起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也是一项难以操作的事业,操作失误不仅会使投入得不到产出,而且会造成福利损失和效
率损失。本文旨在探讨保护幼稚产业的若干原则和在进口关税水平递减趋势下的保护幼稚产
业措施的选择。
一、保护幼稚产业的若干原则
    无论是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论和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论,还是赫克歇尔和俄林的要素
禀赋论,都认为实行自由贸易能够增进全人类的利益,对各国均有好处。但是在现实中,各
国却坚持民族利益高于一切,况且自由贸易的基本假定与当今世界经济的垄断竞争市场和
规模经济递增的现实完全不符。在理论上,许多经济学家主张一国应采取一定的措施保护幼
稚产业。在实践上,当今世界的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后起的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中都
含有保护幼稚产业的政策成分。也就是说,保护幼稚产业是大多数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不可
缺少的组成部分,通过保护幼稚产业促进幼稚产业发展,使其在国际市场上拥有竞争优势
而谋取远期的动态比较利益。然而,保护幼稚产业是一项有风险的事业,从历史上看,成功
与失败的例子都有。为了取得大于近期保护成本的远期的产出,政府在保护幼稚产业的操作
中应考虑以下原则:
1.科学选择幼稚产业。选择幼稚产业失误被认为是保护幼稚产业的风险之一。并非所有的尚
未成长起来的产业都是幼稚产业。综合汉密尔顿、李斯特、约翰

·穆勒、小岛清、赫尔普曼、克鲁

格曼等经济学家的理论,幼稚产业大致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1 )具有潜在动态比较优势。

幼稚产业应是有发展前途的产业,尽管近期内尚不具备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但是在保护
一段时期之后该类产业能够成长起来,并在逐步取消保护之后有能力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2 )远期的产出要大于近期的保护成本。幼稚产业保护是有成本的,如消费者福利的损失、

生产效率的降低、资源配置及利益分配的扭曲等等,这些成本必须要小于远期的产出。(

3)

具有规模经济递增的性质。在规模经济递增的条件下,大规模企业具有边际成本低的优势。
为规模经济递增的幼稚产业提供贸易保护,能够促进本国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市场扩大规模
从而有利于本国企业通过扩大产量和边干边学的动态发展以不断降低边际成本。(

4 )具有

一定的外部经济性。幼稚产业的发展对其他产业的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应具有促
进作用。同时,为幼稚产业提供贸易保护要有利于国民经济结构的动态变化,顺应产业结构
升级的规律,并有利于要素利用率的提高。
2.随着幼稚产业的发展递减保护力度。为幼稚产业提供贸易保护成本之一是生产效率的损失,
即企业在贸易保护下缺乏竞争动力而不思进取,不尽最大的努力把成本降低到最低限度。有
的经济学家认为,相对于

X

—无效率造成的损失,垄断和关税的福利损失是较小的。我国汽

车产业效率低下便是例证。我国汽车产业在高度贸易保护下成长了

40 多年,几乎成了

“老幼

稚工业

”,仍处于效率低下的水平,若不借助于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资本、技术及管理经验,

可能连今天的成就也不会有。保护幼稚产业的目的不是为了保护而保护,而是为了把其培养
成为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产业,如果达不到此目的,还不如不保护。一般说来,保护
时限越长,保护成本越大,效率损失也越大,但是保护时限过短,又达不到保护的目的。同
时,保护力度越大,保护成本越大,效率损失也越大,但是保护力度过小,也达不到保护
的目的。因此,科学确定保护时限和保护力度是十分重要的。在选准幼稚产业之后,政府应
制订在一定期限内保护幼稚产业的目标,并制订随着幼稚产业的成长递减贸易保护力度直
至完全废除的方案。
3.尽可能地避免与他国的贸易战。贸易战是一把双刃剑,伤人又伤己。从理论上讲,在国际
贸易中的两国都选择合作是最优决策,都选择不合作是最不好的决策。但是,在单次博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