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规定
一、目的
1、提高员工素质,提升组织的整体素质及学习创新能力,拓宽个人发展空间;
2、吸引、激励优秀的员工,创建学习型组织。
二、原则
1、员工采用非脱产在职教育的学习形式,不能影响正常工作,统筹安排,解决好工学矛盾。
2、员工所学专业要与岗位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三、补贴范围
1 、员工范围:公司工作满 1 年以上的合同制员工。
2 、补贴范围:
a )学历提升: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国家承认其学历的在职本科
及以上成人学历教育,并且该学历在专业认证网站可以查询;
b )证书考取:与岗位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的考取,如:人力资源管理师、会计职称等。
四、补贴程序:
1、员工本人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国家统一组织的成人高考,填写《员工在职学历教育
备案表》通过公文方式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员工在职学历教育档案;
2、员工学业结束后,手填《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申请表》,凭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及交纳学费发票填写相应补贴金额的费用报销单,报请
部门经理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并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报销。
五、补贴规定:
学历提升补贴:
1、同时进行相同学历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业余学习的员工,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2、员工在本规定执行前已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不享受补贴;
3、本规定执行前已参加学历教育学习,本规定执行后继续在公司期间完成学业的,完成学业的
50%以内者,按本章节第 5条给予补贴;完成学业 50%以上者,入职3年以上按第 5条给予补
贴,入职
3年内按剩余科目(时间)给予补贴;
4、已取得本规定中学历范围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参加不高于现学历层次教育的,不适用本规定。
5、补贴金额:
a )、本科学历一次性补贴 800 元;
b )、硕士及以上学历一次性补贴 2000 元。
从业资格证考取补贴:
1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