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规定及职责
1、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为:
(
1)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1 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 1 人;
2、1 万~5 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 2 人;
3、5 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 3 人。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
1、5000 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 1 人;
2、5000 万元~1 亿元的工程至少 2 人;
3、1 亿元以上的工程至少 3 人。
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并做好记录;
2、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报告;
3、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应立即制止。
4、认真做好安全资料,确保安全资料符合上级各部门及公司安全
部的检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