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工作要求
※施工单位的责任及工作范围
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应按国家现行有效的规范及技
术标准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
,有专职取样员取样并对所
取试样标识后送到试验检测单位。取样过程应有监理专工旁
站监督并书面签字确认
,施工单位对试件的代表批量、真实性
负责。应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代表按程序报验相关资
料
:1、产品的质量证明书 2、进场材料的检验复试报告。
建筑原材料取样、试验检测工作要点如下
原材料试验检测委托送检取样数量、批次及出具报告的
时间。
1、水泥:代表批量:袋装 200 吨,散装 500 吨;取样
数量至少
12kg;委托次日起三天出具检测报告,28 天强
度另行补报。
2、钢筋:代表批量 60 吨,不足 60 吨仍为一个检验批;
取样数量
2 根抗拉(L=50cm),2 根弯曲试验(L=20~
40cm);委托次日起三天出具检测报告。
3、焊接及机械连接:焊接试件代表数量每批次 300 头,
机械连接件每批次
500 头,拉伸试件取样长度 L=40~
55cm,委托次日起二天出具检测报告。
4、砂、石子:代表批量 400m
3
;砂子取样数量
30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