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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生产车间管理规定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

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应于二期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考勤制度

1.生产员工上、下班均应按时刷卡,刷卡必须亲自执行,违者按奖罚制度

条款罚款处理。

2.若当日计算机无刷卡记录,应向主管报备,并于次日中午十二时前填写

出勤申报单,经主管签核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处理。

3.根据班次不同,工作时间分以下二种:

3.1 三班二轮制工作时间:日班:上午 08:00-晚上 20:00、夜班:晚上

20:00-次日上午 08:00

3.2 三班二轮制员工交接工作时间:07:50-08:00 及 19:50-20:00

4.出入门禁、风淋门处的员工一律刷卡通过,随手关门,违者按奖罚制度

条款罚款处理。

5.生产员工应准时上下班刷卡,不得有迟到、早退之行为,生产主管亦应

负起人员出勤管理之责。

6.有事外出人员则一律填写出门证,由生产主管签字后交保安处。

二.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重点岗位须提前两天)填写请假单,请假者必

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在请假单内注明事由,经批准备案后方可
离开公司,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2.员工请假期满如没有提前两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

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3.请假批准权限

请假一天由生产主管核准,请假三天(含)以上由生产副总经理核准。当月

如有病假

/事假的不发放全勤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