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设立主体要件方面

  

(1)合伙人的组成。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

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且至少应当有一个有限合伙人。

  

(2)合伙人的人数限制。《合伙企业法》没有对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人数上限做出

规定,但依《合伙企业法》第

61 条第一款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有限合伙企业由二

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作出这样的限制性规定旨在防止利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进

行非法集资活动。

  

2、合伙协议要件方面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除了具备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

项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