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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早会出勤管理制度

 则

  为了提高团队绩效及完善团队管理制度,提高各主管管理水平,并明确相关工作责任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营销员未按公司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早会,分为缺席、未及时出席和提前离场
等情况,具体分类如下:

  早会时间为早上

8 点 30 分

  未经公司同意不参加早会活动或迟到

10 分钟以上的视为缺席。

  晚于公司规定的时间但在

10 分钟内参加早会活动的视为迟到。

  早于公司规定的早会活动结束时间

10 分钟离场的视为早退。

  营销员未经公司同意不按公司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早会活动,公司有权按以下标
准降低其当月或下月代理手续费(佣金)给付标准。

 

  业务员系列各代理职级的保险营销员,具体标准如下:

 

  

1.迟到一次降低代理手续费(佣金)5 元。

  

2. 营销员每缺席一次降低代理手续费(佣金)10 元;

  

3. 早退一次降低代理手续费(佣金)5 元。

  

4. 会议中接听手机一次降低代理手续费(佣金)5 元。

  

5. 会议中走动一次降低代理手续费(佣金)5 元。 

  组经理及以上代理职级的保险营销员,具体标准如下:

 

  

1.迟到一次降低代理手续费(佣金)10 元;

  

2.每缺席一次降低代理手续费(佣金) 2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