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负荷建筑消防供
电系统的电源设计探
讨
【摘
要】简要分析了国家规范对消防用电负荷的分级和供电要求,对一级负荷的民用建
筑消防供电系统要求进行了探讨,对规范中相关术语的表述进行了梳理和对比。
【关键词】一级负荷;消防供电;双重电源;应急电源
1 概述
由于
“电气”在消防中的重要性,为了保证用电的可靠性,一级负荷的建筑不但在正常情
况下要有安全可靠的电源
,即使在正常电源出现故障或建筑出现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也应有足
够的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下面结合各种国家规范就消防供电系统的供电要求谈谈自己的观
点。
2 国家相关规范对消防供电的要求
2.1 消防供电系统属于应急供电系统,供电电源应该是应急电源
《电工术语
电气装置》826-10-04 条对“应急供电系统”术语规定如下:
“应急供电系统: 用来维护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运行的供电系统。”
“826-10-07 条对“备用供电系统”术语规定如下:
“备用电源:当正常电源断电时,由于非安全用来维护电气装置或其某些部分所需的电
源。
”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供规》)在
2.0.3 条中对“应急供电系统”的定义是:
“用来维护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运行的供电系统,主要是:为了人体和家畜的健康和安全,
和
/或为避免对环境或其他设备造成损失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在
2.0.5 条中对“备用电源”的定义是:“当正常电源断电时,由于非安全原因用来维持
电气装置或其某些部分所需的电源。
”
至此不难理解:
“应急电源”即为:“用作应急供电系统组成部分的电源。”
对于
“安全设施”,《低压电气装置》35.1 概述中有如下注释:
“注 1:安全设施的例子是:应急疏散照明、消防报警系统、用于消防泵的装置、消防电
梯、烟雾和热量排除设备。
”
显然,从国家标准的术语可以看出:消防用电设备属于安全设施范畴,其供电系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