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 三 角 将 严 控
煤炭消费总量 八市已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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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今年初广东省政府印发的《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第二阶段
(2013 年
~2015 年)实施方案》要求,2015 年底,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 1.6 亿吨以内。
广东省规定,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
(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
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等高污染燃料。
中国环境报通讯员吴凡广州报道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年内珠三角各地级
以上市及顺德区的城市建成区都要纳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燃烧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
据了解,广东省
2011 年煤炭消费总量为 18439 万吨,根据珠三角的 GDP 和大气污
染物排放量在广东省占比
80%估算,2011 年珠三角煤炭消费量约为 14751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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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今年初广东省政府印发的《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第二阶段
(201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