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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炭行业现在

的改变

  事件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出《关于促进全区煤炭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关措施的

通知》

,出台了促进全区煤炭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近期、中期和长期措施。

  点评

:

整体而言

,我们认为在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的背景下,《通知》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内蒙地

区煤炭企业的负担。与山西煤炭

20 条相比,内蒙地区煤企短期成本降幅更大、政府支持力度

更强。具体分析如下

:

 

    短 期 措 施 从
价 格 调 节 基 金 、
两 项 行 政 费 用 、
铁 路 运 杂 费 及 物
流 费 用 等 四 个 方
面减免煤企负担。

   

1) 下 调 煤

炭 价 格 调 节 基 金
征 收 标 准

, 吨 煤

成本平均下降

5 元。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自 2009 年 7 月 1 日起向煤炭生产企

业征收

,原征收标准为褐煤 8 元/吨,无烟煤 20 元/吨,其他煤种 15 元/吨。

  《通知》规定

,从 2013 年 9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褐煤价格调节基金下调为 6 元/吨,

其中对价格下跌幅度达到

30%的,下调为 4 元/吨;无烟煤维持原标准,仍为 20 元/吨。其他煤

,对发热量在 4500 大卡(含 4500 大卡)以下、价格下跌幅度高于 25%的,下调为 8 元/吨;

对发热量在

4500 大卡以上、价格下跌幅度在 20%以内的,下调为 12 元/吨。

  

2)暂停收取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自治区留成部分和煤矿维简费。自 8 月 20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全区暂停收取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自治区留成部分和煤矿维简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为每半年缴纳

,缴纳金额=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

系数

,其中煤炭补偿费费率为 1%,中央与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分成比例为 4∶6。以露天

煤业为例

,2012 年,露天煤业共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5850 万元,而当年其原煤产量为 4500

万吨

,预计此项可减少吨煤管理费用 0.8 元。

  煤矿维简费

,是指我国境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从成本中提取 ,专项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

的资金

,内蒙地区煤矿维简费提取标准为吨煤 9.5 元,此项可减少吨煤成本 9.5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