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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成为电气工程师

 

 第三章 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条 技术员任职资格条件 

  (一)大学专科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 1 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
能力。

 

  第十一条 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获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经考察合格。 

  2 .获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后,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 1 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 3 年以上,经考察合格。 

  4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技术员工作 4 年以上,经考察合格。 

  (二)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
能力。

 

  第十二条 工程师任职资格条件 

  (一)获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者,可直接认定为工程师。 

  (二)获硕士学位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2 年以上,获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任助理工程
师职务

 3 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4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任助理工程师

职务

 5 年以上,并同时具备以下必备条件及选择条件中的 1 条者,可申报工程师。 

  1 .必备条件 

  ( 1 )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
趋势。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能力,解决过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 2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或符合有关免试条件。 

  2 .选择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