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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普惠制在中国造成的双面效应

普惠制(

Generalised  System   of   Preferences)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

(包括某些初级产品)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待遇,简称

G.S.P。其目的是增加发

展中国家收益,促进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这种关税优惠待遇是广大发
展中国家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谈判而争取来的。
    目前普惠制项下的出口产品关税平均比最惠国税率低约三分之一,且这种优惠为非对等和非歧视
性的,是发达国家单方面对发展中国家做出特别的关税减让,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给予
同等的关税优惠待遇。因而多年来,普惠制已逐渐成为发展中国家加速经济发展和促进出口的重要
手段。
自普惠制实施以来,世界上约有

200 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作为受惠国,积极利用普惠制扩大向发

达国家的出口,加速经济增长,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最典型的例子是亚洲

“四小龙”,新加坡、香港、

韩国和台湾基本上都是在七十年代经济起飞的。这些国家和地区非常重视普惠制的利用,制订相应
管理制度,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充分利用普惠制成为他们经济腾飞的一个重要因素。

1、欧盟对受惠国调整方案的原因
目前,全球有

31 个给惠国实施 17 个给惠方案。欧盟修改普惠制表明,欧盟与一些受惠国的贸易关

系从扶植开始转向市场竞争。欧盟历来较重视通过发展政策,帮助发展中国家实行市场经济改革和
进入世界贸易体系。

70 年代末和 80 年代初,欧盟通过关税优惠,让东亚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半

成品和制成品及约

300 多种农产品以较低关税进入欧共体市场。

普惠制明显促进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贸易,尤其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上世纪的经济起飞与普惠制有
密切关系。但随着一些受惠方经济实力提高,竞争力增强,羽翼渐丰,与欧盟市场竞争,使贸易摩
擦加大,欧盟也相应调整优惠名单,修改有关条款。
欧洲经济共同体本身就具有

“贸易堡垒”性质,它实施普惠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例外和政策工具。普惠

制出口关税比最惠国税率还低约

1/3,欧盟此次修改建议,主要是针对中国、印度等竞争性较强的国

家。欧盟这一调整不是孤立的政策,随着中国出口能力增强,竞争加剧,近年来欧盟把中国作为主
要反倾销目标、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以及延缓给予中国

“市场经济地位”等都有竞争加剧的经济背景。

2、中国曾是普惠制下的最大受益国
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加入世贸组织后,除可享有多边的、无条件的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外,
还能享受普惠制待遇及其他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因而加上自身的密集型劳动力优势,中国
一直处于普惠制度下的最大受益国。近几年来,中国的对外贸易顺差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对欧盟
的贸易顺差自

01 年来成高速增长。

1992-2005 年中国对欧盟贸易情况  单位:百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