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第
3
期 辽 宁 行 政 学 院 学 报
No. 3, 2010
(
第
12
卷第
3
期
)
Journal of L iaoning Adm inistration College
(Vol. 12. No. 3)
道德建设
论律师的职业道德
⒇
刘 纳
(
广州司法职业学校
,
广东 广州
510410)
[
摘 要
]
作为为社会提供中介法律服务的专业队伍
,
律师已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
,
实现权利的平等对抗
,
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促进司法公正一直是律师的光荣职责
,
但同时律师的自我形象不佳
,
社会评价降低
,
职业情况恶化等
也在困扰着当代律师业的发展 。更有甚者认为律师是滋生腐败的代名词 。不可否认
,
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
,
但其中比较
重要的是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尚存在很多问题 。想要建设一直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就必须加强律师的职业道德建设 。笔者拟从
律师职业存在的问题现象入手进行分析并提出粗浅意见 。
[
关键词
]
律师职业道德
;
利益
;
责任
;
职业荣誉感
[
中图分类号
] B822. 9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 1008
—
4053 ( 2010) 03
—
0093
—
02
律师
,
作为法律职业者中的一员
,
作为法庭上平衡对抗
格局的重要力量的一方
,
肩负着维护法律正义与维护委托人
利益的双重任务 。由于法律
(
程序
)
正义与实体的 、
个案的正
义有时会有冲突
,
而全心全意服务于委托人利益 、
愿望和要
求的律师在大众看来具有服务于金钱物欲的直接等同性
(
当
然不乏律师执业行为间接地起到维护人道与人权的目的
) ,
所以律师的道德状况在一般人的眼光中是极为堪忧和充满
悲观色彩的 。而现实生活中
,
律师的违规操作和违背职业伦
理道德底线的行为又加剧了公众的不良看法与情绪
,
以至于
掩盖了律师正常的执业行为与律师职业伦理本身的特殊性 。
一 、
律师职业道德的涵义
在探讨律师职业道德涵义之前
,
有必要研究一下职业道
德的涵义 。所谓职业道德是指各行各业在自己的业务活动
中形成的道德观念
,
行为规范的总和 。律师作为一个行业
,
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本行业的职业道德
(
有的国家将律
师职业道德又称为律师执业行为操守
) ,
称之为律师职业道
德 。具体的讲
,
它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
,
以及在执行职务 、
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它是律
师政治素质 、
理想信念 、
思想品质 、
纪律作风 、
情操气质和风
度的综合反映 。
二 、
目前中国律师职业道德状况的判断
中国律师在不断发展的进程中
,
在职业道德建设和职业
行为规范方面的认识基本上达致了统一
,
自律机制正在形
成
,
各种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
,
律师为推进改革开放 、
促
进社会发展
,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
律师的主流是好的
,
对律师的社会评价是基本肯定的 。但
是
,
不容否认的是在正确执业观树立
,
执业行为规范等方面
也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 。一是与法官在诉讼中有不正当交
往
;
二是私自收案收费和乱收费
;
三是接收当事人委托后不
能恪尽职守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
;
四是搞不正当竞争
,
以诋
毁同行 、
支付介绍费 、
作虚假广告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
扰
乱执业秩序 。
三 、
当前律师职业道德行为不规范的成因分析
(
一
)
“拜金主义 ”
,
律师价值取向上利益重于责任
货币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和作用的提高
,
必然会引起相
当一部分社会成员崇拜金钱
,
向往金钱
,
当前为数不少的律
师“唯钱是图 ”
,
甚至还有些律师为了赚钱
,
不惜以身试法
,
利
用律师的便利条件
,
为当事人通风报信
,
向法庭提供虚假的
证据
,
引诱当事人规避法律 。因而
,
我国的一些律师职业道
德低下
,
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是一个重要原因 。
(
二
)
律师群体缺少职业荣誉感
律师业本身是一个道德自治的行业
,
同时也具有相对垄
断性
,
只有经过了严格的考试并拿到了从业资格的人才有机
会进入这一团体 。但由于我国法制建设的不完善
,
公众对律
师职业的偏见和误解
,
以及律师自身对荣誉认识的缺乏导致
了我国律师业整体没有一种作为律师的个人身份荣誉感和
集体职业荣誉感
(
律师在工作和生活中往往认为自己是一个
单独打拼的个体
,
没有军人等职业那样的鲜明集体观念
)
这
一情感缺失的后果使得许多律师在追逐个人利益的同时不
择手段
,
不在意个人荣誉的丢弃
,
不在意职业道德的约束
,
同
时更不在意律师集体荣誉的保持
,
在律师和律师间形成了竞
争的恶性循环
,
而循环的结果就是律师集团整体道德水平降
低 。因此
,
没有了对荣誉的追求
,
道德的沦丧也成为了必然 。
(
三
)
社会不良风气的作用
由于种种原因
,
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曾一度恶化
,
虽
然党和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纠正
,
但并未得到根本好转
,
不正之风仍然在各地区各部门盛行 。“拉关系 ”
、
“走后门 ”
、
“请客送礼 ”
、
“党政干部经商 ”
、
“吃回扣 ”
等不良风气相继出
现 。我国一些意志不坚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这种不正之风的
熏染之下
,
其心理失去平衡
,
忘记了党和人民赋予了自己的
神圣职责
,
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
,
反而认识了手中权力的
力量
,
致使手中的权力发生了病变
,
成了谋取私利的手段 。
有些法官 、
检察官直接或间接的启发当事人
,
要想胜诉
,
你必
须给我“意思意思 ”
一下 。因而很多律师深谙此道
,
在出庭
3
9
⒇
[
收稿日期
] 2009 - 09 - 03
[
作者简介
]
刘 纳
( 1976 - ) ,
女
,
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