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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

一、建筑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之间的区别
  建筑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及其它建筑工程合同,对建筑工程实施的监
督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接受建设
单位的委托,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
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正因为二者之间的区别,工程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代表建设单位方,按照双方合约的
规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或服务,而监理企业或公司则是一种有偿的技术技能服
务,它不具备项目管理企业更加广泛的职能和职责。而且监理制度推行的本意是随着市场经
济的发展,改革原有的建设管理模式,但由于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项目法人不可能将投
资、进度、合同管理等交给监理人去进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又规定建设单位必须要有监理,则
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只有质量管理交给监理公司来进行。虽然近几年对建筑安全监管十分
重视,各地均发文要求监理也要对安全负监管责任。这一系列的定位,职责的界定使工程监
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差距,按照市场运行规律,工程监理必然要向工
程项目管理发展。
  二、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工程监理对建设单位行为无规范

  建设单位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
完成。建设单位方往往是出资方,因而相当一部分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
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对于大型的项目,有时建
设单位还要自行组织一套人马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极为不良
的后果。从理论上讲,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人员,建设单位委托
了监理,就应由工程师去实施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理与管理,建设单位的意见和一些决策
也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施,而建设单位真正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
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管理。这似乎是一个很容易处理和解决的问题,但是在实际建筑工程项
目中,由于对建设单位缺少规范,往往由此出现了许多问题。
  

2 工程监理缺少高智能人才

  自从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对监理费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
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有的项目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
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高
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监理行业来。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从事这个行业,也
由于监理企业无力常年聘用,他们多为临时工,有项目需要时被招聘过来,项目完成后即
解除聘用。
  

3.工程监理就是质量监理 

  监理企业的职责原本应当概括为

“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在目前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

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体制原因、机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监理单位的职责多被拆解,该做
的没做够,该给的没给到,不该的却担着。监理的三控

“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职能多被大

大弱化,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仅是以

“质量监理为主”。工程建设中的监理工程师也就是质量

检验员。面对于工程建设中的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指标代理、设备采购与建造等内容服务却
基本不涉及。正因为如此,工程监理变成了业主单位聘请的工程质量监督旁站人员,有些业
主单位甚至认为聘请工程监理纯粹是为了满足国家法规的要求,是应付上级政策的对策。正
是由于对前期阶段监理的缺失,使得前期阶段在功能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图纸的完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