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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保安基础知识

一、理论知识
(一)保安服务业中国发展史
1983 年深圳蛇口成立第一家保安服务公司。石嘴山市银盾保安公司于 2006

8 月经自治区公安厅批准,石嘴山市公安局依法组建。

(二)保安服务概念
1、保安服务是指为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安全需求,依照法律、

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由依法设立的企业组织提供的专业化安全防范服务
及相关服务。

2、保安服务的形式:采取守护、巡逻、门卫、押运、随身护卫、人群控制、技术

防范、安全咨询形式来保护人身财产和信息等安全维护合法利益。

3、保安服务公司由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二、保安员职业守则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二)爱岗敬业,熟悉业务;(三)掌握技

能,强健体能;(四)文明执勤、热情服务。(五)见义勇为、奉献社会;(六)
恪尽职守、保障安全;

三、保安员工作纪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
(二)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按照合同规定保护客户的人身财产、信息安

全。

(三)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以理服人、不刁难群众。
(四)廉法奉公、不谋私利。
(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
(六)不准脱岗、空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
(七)遵守客户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不准随意打听、记录、传播客户单位

内部的机密事项。

(八)未经允许不准动用客户单位物品和接受客户单位赠送的礼品。
(九)由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漏报、瞒报。
(十)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保安员不得有的行为:
(一)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搜查他人身体或扣押他人合法证件或合法财务;
(三)辱骂、殴打他人或教唆殴打他人;
(四)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
(五)充当私保镖或打手;
(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七)为客户、业主追索各类债务或解决劳务纠纷;
(八)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五、保安员职责:
(一)执行门卫、巡逻、人群控制押运、随身护卫,技能防范安全咨询等保安

任务。

(二)利用科技手段和设备执行保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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