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安 规 范 标 准
1、保安人员基本要求
(
1)上岗前应适当修饰,保持仪表、仪容的端整洁,精神饱满,
在岗时不允许手插入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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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安人员的头发应勤梳理,不留长发,不留鬓脚,不留长
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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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立岗时,在规定位置上立姿,左脚向左跨出,双脚与户同
距,作跨立状,上身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脚之间,
挺胸收腹,两手后背于皮带处,左手握右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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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讲机佩带在腰间皮带右后侧,耳机塞在右耳,话筒别在
衬衫左领上,用较慢语速进行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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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岗要保持制服干净无褶皱,衣服纽扣全部扣上,大沿帽
佩带白手套,穿黑色皮鞋,保持光亮,领带系好后,领带下口
与皮带下沿相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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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在工作场所以外的场合穿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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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在公众场合抽烟、闲聊、阅读书报、大声喧嚷或做与工作
无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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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值岗人员只能在保安休息室内喝水、休息,不允许在执岗
时端着茶杯喝水或拿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在管理区域内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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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值岗态度认真,做好相关记录,不能代他人填写。交接班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班人员未上岗前,当岗人员不准下岗。
2、交接班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