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报价单位在证券市场中的影响分析
目前世界上主要交易所基本上是采用十进制的报价方式,但是对不同的股票价位,其
最小报价单位还有一定的区别。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最小报价单位的对市场质量的影响还有
待进一步研究。
问题的提出
最小报价单位(
tick size)是指证券交易时报价的最小单位,它规定了两个不同的价格
下委托价格的最小距离。在金融理论中,一个通常接受的关于市场流动性的定义是:如果投
资者在其需要的时候能够以较低的交易成本很快地买或者卖大量的股票而对价格产生较小
的影响,则称市场是流动的(
Hams,1990)。根据 Kyle (1985)和 Harris(1990)的定义,
在市场微观结构的研究中,市场流动性通常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宽度(
width),即买卖价
差、深度(
depth)、弹性 (resiliency)和即时性,(immediacy)。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四个方
面 是 相 互 作 用 的 。 在 报 价 驱 动 型 市 场 上 , 做 市 商 (
market maker ) 或 者 特 约 证 券 商
(
specialist)通过连续地报出买卖价格和愿意交易的股份数对市场提供流动性。买卖价差是
投资者为及时性所支付的成本,相当于做市商提供及时性而获得的单位收益。买卖价差越小;
则交易成本越小,流动性也越好。在委托单驱动型的市场上,买卖价差是
“无忍耐力的投资
者
” (impatient trader)为及时性所支付的成本。从买卖价差的角度看,不论是对报价驱动
型的市场还是对委托单驱动型的市场而言,买卖价差越低,则交易完成的速度就越快,市
场的流动性也就越好。最小报价单位,实际上就是最小的买卖价差。因此,最小报价单位的
大小对证券市场的流动性有着重要的影响。
市场微观结构理论中最小报价单位对证券市场流动性的研究已经成为证券市场研究的
热点之一。我国股票市场走过了十年的风雨历程,但我们对证券市场的微观结构研究还处于
起步阶段,国内学术界对最小报价单位的研究仍然是一个空白。尽管目前中国股票市场上没
有低于
1 元以下的股票,也没有高于 100 元的股票,但是高价位股和低价位股是否应该使
用同样的最小报价单位,仍然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相信随着高价股的不断增多,开展最
小报价单位的研究也就有了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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