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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施工规范

一、管道材料选择和施工要求
  

1、水平子系统

  水平子系统的走线管道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每层楼内放置水平传输介质的总线槽
另一部分是将传输介质引向各房间信息接口的分线管或线槽。从总线槽到分线槽或线管需要
有过渡连接。
  总线槽要求宽度与高度的比例为

3:1,在线槽中放置的双绞线应不超过三层。在线槽中

放置的双绞线密度过大会影响底层双绞线的传输性能。
  水平线槽一般有多处转弯,在转弯处应留有足够大的空间以保证双绞线有充分的弯曲
半径。根据

EIA/TIA569 标准,超五类 4 对非屏蔽双绞线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线径的 8 倍。最

新的标准认为,弯曲半径大于线径的

4 倍已可以满足传输要求了。但有一点是重要的,即保

持足够大的弯曲半径可以保证系统的传输性能。
  在水平线槽的转弯处,应有垫衬以减小拉线时的摩擦力。
  水平子系统线槽或线管应采用镀锌铁槽或铁管。
  双绞线和光纤对安装有不同的要求,双绞线垂直放置于竖井之内,由于自身的重量牵
拉,日久之后会使双绞线的绞合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这种改变对传输语音的三类线来说
影响不是太大,但对需要传输高速数据的超五类线,这个问题是不能被忽略的,因此设计
垂直竖井内的线槽时应仔细考虑双绞线的固定。双绞线的固定时的力的大小是应该受到重视
的一种技巧,如果扎线太紧可能会降低

NEXT 值,从而影响线缆的传输性能。

  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

 

  缆线般应按下列要求敷设:
  缆线的型式、规格应与设计规定相符。
  缆线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缆线两端应贴有标签,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
坏的材料。
  缆线终接后,应有余量。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宜为

0.5~1.0m,工作区为

10~30mm;光缆布放宜盘留,预留长度宜为 3~5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

1)非屏蔽 4 对对绞线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 4 倍;

  (

2)屏蔽 4 对对绞线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 6~10 倍;

  (

3)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 10 倍;

  (

4)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 15 倍。

  电源线、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在暗管或线槽中缆线敷设完毕后,宜在信道两端出口处用填充材料进行封堵。
  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敷设线槽的两端宜用标志表示出编号和长度等内容。
  敷设暗管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

PVC 管。布放多层屏蔽电缆、扁平缆线和大对数主干光

缆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为

50%~60%,弯管道应为 40%~50%。暗管布放 4 对对绞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