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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的劳动合同中的规定能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文档简介】集体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应当高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

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
同规定的标准。农民工也是劳动者,法律并无例外规定。

【案情介绍】钟鸣是某工厂招来的合同制农民工,跟厂里签订了劳动合同。工作了一

段时间后,他看到公司的集体合同,发现他跟厂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标准,比集
体合同里规定的低了

200 元钱。钟鸣找到人力资源部,询问自己为什么不能享受集体合同

的待遇。经理告诉他,因为没有特别的规定,所以集体合同对农民工不适用。

【问题】人力资源部的经理说法正确吗?钟鸣能不能要求集体合同规定的同等工资待

遇?

无忧劳动法特邀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人力资源部经理的说法

错误,钟鸣的上述要求是正当的。当钟鸣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低于集体合同时,工厂应当
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给与钟鸣补齐。《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依法订
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尽管钟鸣是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也是工厂
的一员,因此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也不能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人力资源
部经理的解释没有法律依据,相反还说反了道理:因为没有特别的规定,所以集体合同一
样适用于农民工。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
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集
体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应当高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钟鸣
的工资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

200 元,单位应该将此补齐。

 

  

  

【关键词】 农民工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