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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保险律师支援网协助处理交通事故保险,最大限度维护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利益。提醒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做好以下几步。

1、保护好现场。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

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

2、酌清责任。最好先明白在事故中负不负责任,再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肯定负责任,

不管责任大小,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肯定不负责任,就不必向保险公司报案。因为这
将决定您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当然,在较大事故中,是肯定要通知保险公司的。

3、及时报案。这时,您要做的是,带上您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如果被扣就不用带

);开上受损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出险通知书》,协

助保险理赔人员查检出险车辆。

4、寻求定损。拿着《车辆出险登记表》去找理赔部定损人员,并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

定损后,会给您一张《定损单》,一定要留意:

1、不要遗漏修理;2、注意修理费不能定得太

低,以防修车时不够用。如果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够用。如果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
修车,您就不必管修理费定的高低

——反正修理厂保证把您的车修好,若修不好保险公司

得负责任。

5、及时修车。送车时要拿上《定损单》,把它和车一起交给修理厂。修理厂将按照《定损

单》上所定项目修车。车修好后,您可以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把自己的车提回,同时索
要加盖修理厂公章的《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

6、开具事故证明。您拿着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得到一张加

盖交通队公章的《事故证明》,也可以拿回自己被扣的证件。

7、递交单证。您将准备好的《出险通知书》、

《定损单》、

《修车发票》、

《托修单》、

《施工单》、

《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到保险公司理赔部,就可以等着领赔款了。

8、领取赔款。大约在一星期之后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公章,

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款了。

9、如果涉及车损并致人身伤亡事故的,除以上证明之外,还应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事

故调解终结书。县级

(含)以上医院做出的伤者诊断证明。残疾者的法医评残鉴定证明,死亡

者死亡证明,抢救、治疗费收据、工资收入证明、派出所盖章的家庭情况证明及保险公司针对
特殊情况要求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需要对保户做特别提醒的是,请务必在事故结案工车
辆修复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各种索赔单证交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否则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在各项手续齐备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在

10 天一次结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