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申请保险理赔所需材料

一、申请保险理赔需要什么材料

索赔时应提供的单证主要包括: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正本、已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有关

能证明保险标的或当事人身份的原始文本、索赔清单、出险检验证明、其他根据保险合同规定
应当提供的文件。

其中出险检验证明经常涉及的有:

因发生火灾而索赔的,应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由于保险范围内的火灾具

有特定性质

──失去控制的异常性燃烧造成经济损失的才为火灾。短时间的明火,不救自灭

的,因烘、烤、烫、烙而造成焦糊变质损失的,电机、电器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
走电、自身发热所造成其本身损毁的,均不属火灾。所以,公安消防部门的证明文件应当说
明此灾害是火灾。

因发生暴风、暴雨、雷击、雪灾、雹灾而索赔的,应由气象部门出具证明。在保险领域内,

构成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这些灾害,应当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例如,暴风要达到

 17.2 

/秒以上的风速,暴雨则应当是降水量在每小时 16mm 以上, 12 小时 30mm 以上, 24 小

 50mm 以上。

因发生爆炸事故而索赔的,一般应由劳动部门出具证明文件。因发生盗窃案件而索赔的,

应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该证明文件应当证明盗窃发生的时间、地点、失窃财产的种类和数额
等。

因陆路交通事故而索赔的,应当由陆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证明陆路交

通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及其损害后果。如果涉及第三者伤亡的,还要提供医药费发票、伤残
证明和补贴费用收据等。如果涉及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本车所载货物损失的,则应当提供财
产损失清单、发票及支出其他费用的发票或单据等。

因被保险人的人身伤残、死亡而索赔的,应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或伤残证明。若死亡的,

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销户证明。如果被保险人依保险合同要求保险人给付医疗、
医药费用时,还须向保险人提供有关部门的事故证明,医院的治疗诊断证明及医疗、医药费
用原始凭证。

二、如何收集理赔材料

知道了保险事故发生后索赔所需准备的证明材料,但申请人仍然会觉得

“麻烦”——这

各种各样的证明材料到哪儿索取呢?

其实,保险理赔所需的大部分证明材料,都是处理事故过程中相关部门出具的,您只

需注意收集、保留就可以了。下面就具体通过哪些途径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叙述如下:

一、事故类证明: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