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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分公司车险核价工作规定

各机构、同益江苏事业部及各业务部:

根据总公司客户服务部相关要求,综合江苏分公司车险核赔及

核价核损人员的反馈,目前在车险赔案中询价单的填写及格式比较

杂乱。为规范车险理赔流程,结合江苏分公司客户服务部车险核赔工

作的实际情况,对于江苏分公司车险核价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所有查勘定损人员上报分公司询价单表使用分公司客户服务

部编制的统一格式,详见《江苏分公司配件询价单表》(附件一)。

二、单个配件价格超过

500 元必须上报分公司询价。询价单表可

以手工填写或直接填制电子表格,手工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要素

填写齐全后通过传真方式上传至分公司客户服务部核价核损人员处。

    三、配件询价单表的填写要求:

1、必填项:机构名称 、被保险人、 保单号码 、车牌号、车辆型号、

厂牌、

 排量、发动机号及车架号(VIN 码),以上项目参考车辆行驶

证或保单抄件,厂牌及型号应具体列明。

询价日期、询价人、电话及维修地点据实填写,其中维修地点写

明维修厂家名称后仍需勾选是否维修站或社会修理厂类别。如非本车

4S 店应勾选修理厂类别。

原则上三者车需提供和标的车一样的信息。

2、配件清单中配件名称栏填写要规范,使用零配件学名,分清

前后、左右、上下、内外等要素;配件数量栏要明确所换配件数量;上

报价栏应按查勘定损员本人所询价格填写;核价栏由核价核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