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分公司车险核价工作规定
各机构、同益江苏事业部及各业务部:
根据总公司客户服务部相关要求,综合江苏分公司车险核赔及
核价核损人员的反馈,目前在车险赔案中询价单的填写及格式比较
杂乱。为规范车险理赔流程,结合江苏分公司客户服务部车险核赔工
作的实际情况,对于江苏分公司车险核价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所有查勘定损人员上报分公司询价单表使用分公司客户服务
部编制的统一格式,详见《江苏分公司配件询价单表》(附件一)。
二、单个配件价格超过
500 元必须上报分公司询价。询价单表可
以手工填写或直接填制电子表格,手工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要素
填写齐全后通过传真方式上传至分公司客户服务部核价核损人员处。
三、配件询价单表的填写要求:
1、必填项:机构名称 、被保险人、 保单号码 、车牌号、车辆型号、
厂牌、
排量、发动机号及车架号(VIN 码),以上项目参考车辆行驶
证或保单抄件,厂牌及型号应具体列明。
询价日期、询价人、电话及维修地点据实填写,其中维修地点写
明维修厂家名称后仍需勾选是否维修站或社会修理厂类别。如非本车
型
4S 店应勾选修理厂类别。
原则上三者车需提供和标的车一样的信息。
2、配件清单中配件名称栏填写要规范,使用零配件学名,分清
前后、左右、上下、内外等要素;配件数量栏要明确所换配件数量;上
报价栏应按查勘定损员本人所询价格填写;核价栏由核价核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