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寿险理赔时常见问题

妻子投保了人寿保险公司的康宁终身保险,

5 年后妻子不慎跌倒意外身亡,而保险公

司却以妻子在投保前就患有高血压为由,拒绝赔付并不退还保险金。痛失爱妻的丈夫随后一
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但法院判决丈夫徐先生败诉,徐先生不服判决紧跟着又递
交了申诉状,然而递交的申诉状如石沉大海,至今毫无音讯。日前,走投无路的徐某只好求
助于本报记者。

  

  业务员上门推销

  

  

1999 年,大丰市民徐先生给妻子办理了人寿保险公司大丰支公司的康宁终身保险。在

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费交费期为

20 年,基本保险金额为 4 万元。在保险期内,如被保险

人遇事身故,人寿大丰支公司按照基本保额的

3 倍赔付事故保险金。据徐先生反映,其妻曾

1998 年 8 月因患高血压病、脑出血在大丰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在他的妻子出院不久,人寿

大丰支公司先后有

2 名业务人员上门向徐先生推销过康宁终身保险,当时徐先生拒绝了他

们。但是,不久后,徐先生妻子的一位在人寿大丰支公司做业务员的好友邹某找到了徐先生
的家中,向徐先生推荐康宁终身保险,邹某积极地游说徐先生投保并称,他的妻子生病住
院已经超过一年,不受康宁终身保险的束缚,还主动提出愿为徐先生代垫第一次的保费,
只要徐先生同意在她提供的材料上签名。

  

  在朋友的反复游说下,徐先生同意为其妻子投保了康宁终身保险。其后,在填写告知事
项材料时,徐先生将其妻子患有严重的肥胖病,属于高危人群,可引发

10 余种致命疾病的

事实告知,但邹某再次称,只要徐先生在材料上签名,其他内容待体检后由她填写。

  

  

“至于被保险人健康状况调查表都是由邹某填写的,调查表上反映我的妻子无任何疾

病。

”事后,人寿大丰支公司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为徐先生的妻子进行了体检。这样,徐先生给

自己的妻子投了保。按照约定,每年向人寿保险公司交纳

3000 元的保险费。  

  要求理赔遭拒绝

  

  

2004 年 10 月,徐先生的妻子在下楼梯时不慎跌倒,后送医院抢救治疗,于 11 月救治

无效死亡。当时,医院对其妻子的诊断为,脑干出血、脑梗塞、高血压等疾病。徐先生的妻子
出现意外后,徐先生想到了曾为妻子投保的事,于是找到人寿大丰支公司要求赔付保险金
而该公司却以徐先生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为理由拒绝赔付保险金。

  

  

“我已经连续交纳了好几年的保费,为何现在才说,保险公司的行为实在让我无法接

受。

”徐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去人寿大丰支公司索赔时,该公司理赔科科长竟称,就算徐先

生的妻子活到

80 岁,把 20 年的保险费全部缴清,徐先生也拿不到一分钱,对于业务员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