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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及地方有关水煤浆发展的政策文件摘要

水煤浆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二零零七年四月,发改委受命组织专项调研,制定《水煤浆产业发展指导意

见》。
    经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深入调研,目前已经确定,立足于国际原油供应紧张、

——

中国煤炭资源丰富的格局,决定大力发展新型替代能源

水煤浆。

    2006 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闭会期间重
点处理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确定将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朱相远等提出的关于中
国发展水煤浆的建议作为闭会期间重点处理的建议,交由发改委会同中编办、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电网公司等部局重点办理,并由全国人
大财经委负责督办。

接到该通知后,国家发改委迅速组织人员,三次分赴广东、北京和山东对水

煤浆技术、生产应用、经济效益、节能、环保、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并迅速
形成了《对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8206 号建议的答复》,回复内容中,发改委

认为,水煤浆作为一种新型煤基流体能源,在中国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

生产与应用技术基本成熟,已推广到大部分省市,目前全国产能已接近
1500 万吨,在 20 多台电站燃烧锅炉、300 多台工业锅炉及数百台工业窑

” “

炉上替代燃油、燃气和煤炭,并显示了 达标排放 和 代油经济效益显著
两大优点,如其烟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均低于国家及地方现行标
准,再如燃油电厂、陶瓷企业改烧水煤浆之后

年即可收回改造投入。依据

如此结果,发改委等部门向全国人大提出了

5 条涉及水煤浆的建议:

首先肯定了水煤浆作为清洁能源的科学地位 ,建议列入国家重点支持、

鼓励发展的产业及产品;

其次建议对不合理烧油户采取高税收政策,限制其进一步发展;
第三建议对水煤浆项目给予优惠贷款及减免税;
四是建议限制燃油电厂;
五是建议设立专门职能机构抓节油、代油并制定相关法规。

    作为结论,国家发改委表示,目前该委正在抓紧做好能源替代的工作,如
2007 年上半年第一批节能国债项目就安排了包括水煤浆代替燃油的 个节
约和替代石油项目,总投资

9.25 亿元,每年可节能和替代石油 116 万吨。

更重要的是,发改委目前已完成了《替代能源报告》,提出了中国替代能源的发
展方向、发展重点及政策措施,拟于近期上报国务院,同时将根据水煤浆产业的
发展现状,决定制定《水煤浆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水煤浆产品的应用范围、
布局原则、经济生产规模及工艺技术、市场产品标准,提出规范水煤浆发展的要
求等,指导地方做好水煤浆项目规划布局和市场监管工作,引导这一朝阳产业
的健康发展。

分析人士指出,这是中国最高立法机构首次要求相关部委对水煤浆产业进

行调研及规划,相信会在近期陆续出台相关具体措施,从而刺激中国水煤浆产
业的爆发式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