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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总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摘要:工程建设投资对经济拉动作用巨大,工程监理为保证建设投资质量和效益发挥了巨
大作用,工程监理人员为之付出了坚持不懈的努力。工程监理第三方的地位已成为建设行业
和全社会的广泛共识。文章分析了在工程监理过程中总监面临的风险,进而提出了应对这些
风险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总监;风险;应对措施

我国引进国外成熟的工程监理制度,已经历了二十年的风雨。国外的建设监理管理几何模块,
经过中国特色的重新组合,虽然在国内经历了水土不服,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毕竟
还是取得了长足进步。由于国家以法律手段的强力推动;各级政府的重视,与工程有关各界
的积极关注,社会有识之士的热情呼吁,终于,众多工程师满怀激情,纷纷加入工程监理
行业。数以千万计的监理工程师在实践中尝遍酸甜苦辣,为国家监理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凝
结了他们的心血与汗水。从飞速发展的高速公路,到快速发展的城市轨道交通、高速铁路、港
口,还有房地产朝着市场化方向运作呈现出的日新月异,到处都留下了工程监理的足迹和
业绩,都有工程总监带领监理团队付出的心血。建设工程不能没有第三方监理参与,总监的
工程地位不可替代,已逐渐成为建设行业和社会的广泛共识。

我国的GDP规模已步入世界第三,即将成为世界第二。建设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巨大,
建设工程对经济的贡献达30%以上。如此建设规模的日新月异,世界历史上从来没有过。
据2007年的统计,我国消耗了世界

25 亿吨水泥中的 50%,人均约一吨;消耗世界

50%的建筑钢材...全国商品房完成投资 2.5 万亿元,开工面积 23 亿平方米。这必然导
致国家法律规范调节及政府管理措施在建设市场上的滞后。建筑市场局部或某个环节必然会
客观出现一定程度上的不协调甚至混乱局面。发展才是硬道理,经济建设没有错。发展过程
中客观必然出现的问题,必导

致监理行业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决定工程总监必然表现高风险职业,可以明确说,有些
风险难于预料,难于避免。

一、风险分析。

1、来自法律方面的风险:立法滞后

监理规范从国外引进时规定监理工作的范围是"三控两管一协调"。三控即质量、进度、投资
控制。后来由于建筑市场上安全形势严峻,地方政府,首先是深圳市政府明文规定了工程监
理的安全行政责任。刑法一百三十七条也明文规定了监理的刑事责任。法律上建设安全责任,
建设、设计、承包、监理四方均应承担。本来责任应有主次之分,但司法实践中,由于司法解
释不明确,地方法院刑事个案判决中,往往片面采集证据,或判决采取先入为主,或因资
本潜规则的不良影响,总监往往成了刑事主要或唯一主要责任人。这样工程安全管理的一线
责任,已基本上转移至监理身上,工程总监安全责任被不合法理地放大。

2、来自业主方面的风险

个别建设投资方业主,法律意识淡泊。或业主投资方为股份制,意见不一,片面追求经济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