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及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结算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项目的变更(如发包人提出增加或者删减原项目内容)、工程量变更、施工条
件的变更、进度计划的变更等。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有以下几点: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
确认后执行。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
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价格有下面三种情况:一是直接套用,即直接使用工程量清单
上的单价或价格;二是间接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上的单价或价格,采用一定的方法换算后使用;
三是部分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上的单价或价格
,采用某一部分使用。
二、
FIDIC 施工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1.在发、承包双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当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发生变化,国家建设主
管部门或其他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工程造价调整文件,工程价款应当进行调整。
2.若因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发、承包双
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即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3.若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
目时,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相关方法确定。
4.若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需要增加新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
单项目,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则:
(
1
)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
(
2)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
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有偏差,
该偏差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产生影响,则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应在合同中约定。
若合同未作约定,按以下原则办理:
(
1)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 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执行原有的
综合单价;
(
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 10%以外,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 0.1%
时,其综合单价及对应的措施费均应予以调整。调整的方法是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
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例】某独立土方工程,招标文件中估计工程量为
100 万 m
3
,合同中约定:土方工程单价为
5
元/
m
3
,当实际工程量超过估计工程量
20%时,调整单价,单价调为 4 元/m
3
。工程结束时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