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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防范的思考

    金融,作为国民经济、对外国际关系的核心内容,自上世纪以来成为继原材料、产品市场
竞争之后的第三次竞争焦点,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风波迭起,各种金融动荡的后果已不
再仅局限于某个金融机构或国家,而是呈锁链式传递或扩散,波及周边地区乃至整个经济
区域。并且随着世界金融贸易服务自由化的加快、金融创新工具的推陈出新,传统条件下的
金融内控制度与监管制度已严重滞后,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范已成为国
际性的共同课题。在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工程,但由于处在
特定的转型时期,新的机制远未健全、法律规范尚不完善,加之长期计划体制的影响根深蒂
固,个别市场主体在利益驱动下利用市场监管和法律调控的漏洞,频繁地进行违规操作,
使中国金融业的风险隐患日渐凸现。

 

  

 

  一、当前金融风险隐患的表现及成因分析

 

  

 

  金融风险可以分为市场风险、制度风险、机构风险等等,在我国最大的风险来自于传统
体制的影响以及监管失效导致的违规。目前我国反映出来的潜在金融风险隐患除了违规操作
衍生交易、资产效率低下呆帐坏帐率偏高、金融诈骗严重等国际共同的金融风险外,还存在
着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明显特点:如金融主体资格不健全、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
偏低、金融机构设置布局不合理而引发的过度同业竞争、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炒作、国
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偏高等;此外,由于长期以来积累的体制性、机制性因素,包括受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国有企业建设资金过分依赖银行贷款,银行信贷资金财政化;
再加上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不善,造成庞大的不良债权,导致金融资产质量不高。近年来,我
国证券、期货市场不规范的经营扰乱了正常的秩序,一直存在大量违法违规现象,一些证券
机构和企业(包括上市公司)与少数银行机构串通,牟取暴利,将股市的投机风险引入银
行体系;一些企业和金融机构逃避国家监管,违规进行境外期货交易,给国家造成巨额损
失;上市公司不规范,甚至成为扶贫圈钱的手段。加入

WTO 后,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

汇市场完全开放的条件下,资本的自由流动将给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监管带来更多难题。因
此,检讨中国现有金融隐患的成因,不外是体制不健全与法制不完备两个方面,而这两方
面又是互相联系和影响的。

 

  (一

)从制度方面看,中国的金融体制尽管已进行了历史性的变革,并初步建立了适应

市场经济体制的金融市场雏形,但这种雏形与完善的市场机制所需要的金融市场差距甚大
呈现出明显的

“过渡性”特征。首先,中央银行调控体系尚未健全,商业银行缺乏对经济利益

刺激的反应机制,以致短期内很难实行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为特征的商业银行
运作机制,从而在相当程度上弱化了央行的间接调控功能。其次,随着证券、信托、保险、期
货等市场的建立,金融市场呈现出资产多元化格局,但市场运行机制缺乏完整的制度模式
和架构,以至出现了证券期货市场违规行为不断、信托业定位模糊、保险业非均衡发展及过
度竞争等问题。这些不正常现象若长期存在,必将对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均衡发展造成不
良影响,使市场融资方式趋向单一,并最终危及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从金融法律制度上看,中国的金融法制建设起步甚晚,与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同
步发展,同时具有

“摸着石头过河”的特征,制度不健全、法律规范的缺位和金融监管体制的

不完备在所难免。但从法律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不难看出:金融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必须有相应
的制度与规范作后盾,金融市场的有效运作则必须以秩序为前提。而无论是制度、规范,还
是秩序,都是法制建设的基本任务与目标,因此,金融法制的不健全可以说是形成中国金
融市场风险隐患的更为主要的原因。中国金融市场建设应以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监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