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一.食品与食品原料验收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
标准和规定的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
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
记录行为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入库时进行验收,出库时应做好记录。
二、食品贮存操作规程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
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
10cm 以上。食品原
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三)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
1、
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放置。
2、
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
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3、
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4、
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校验温度(指示)计。
三、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
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