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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退货检验程序

1.0

目的

 

为确保退货或者存货被正确使用,不致误用、误发,特制定此程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退货/存货检验、处理

3.0

职责

 QA

:负责对退货原因进行验证,并对存/退货进行检验、验证

 

质检部、技术部:负责对当出现 QA 无法判定或无法处理的存/退货情况时进行会审,判定处

理方案
4.0

术语

 

5.0

措施和方法

 5.1

存货

  5.1.1

当存货超过保质期的 1/3 时,由仓库通知 QA 重新取样检测

  5.1.2

存货检验在存货出仓前进行

  5.1.3

存货出货前必须挂牌标识“存货”字样

  5.1.4

存货检验依正常检验程序进行

  5.1.5

存货检验报告单上必须标明“存货”字样

  5.1.6

结果合格时,通知仓库放行;结果不合格时,由 QA 填写报废申请单,由主管审核签发

通知仓库报废
  5.1.7

如销售部经与客户协商后可让步接受,由质检部、技术部、销售部三方会审决定,由品

质经理签署“让步接受”
 5.2

退货

  5.2.1

销售部接到客户通知后,安排司机将货物退回货仓,并在退货单上注明退货原因

  5.2.2

货仓接到退货后,核对品种、数量后,出具入仓单,并通知 QA 检验、验证

  5.2.3

如退货保质期不超过 3 个月的、且包装完好,不须进行理化以及卫生指标检验

  5.2.4QA

依正常检验程序检验后,出具检验单,并注明“退货”字样

  5.2.5

如结果合格,QA 通知仓库办理正常入库手续,可重新出货给其他客户

  5.2.6

如结果不合格,由 QA 签报废申请单由主管签发通知仓库报废,并由生产部安排处理或

回炉
  5.2.6QA

如对结果无法处理、判定时,可向主管申请会审,由质检部、技术部依据产品标准

进行会审,由品质经理签署处理方案,决定是否条件接受
6.0

引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