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我国保险业应对国际化的发展对策

 

  

 摘 要:经济全球化是目前经济发展的主导趋势。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必然会带来保险的

国际化

,这种国际化必然会对我国保险业产生重大影响。本文通过对保险国际化理论与实证

分析

,提出了我国保险监管的政策建议:评估现行保险体制;实施开放性监管战略;实施优质发

展战略

;提高保险信息化水平;完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加强资产负债监管。

  一、保险国际化的方式及实证分析

  

(一)保险国际化的方式

  从目前看

,保险国际化方式主要有三种:

  

1.投资国外保险市场。即通过在国外建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方式,向外国保险市场渗透,

这种方式是目前保险国际化的主流。但是

,由于世界各国保险市场开放程度不同,开放方式各

,因此,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难易程度也不相同。

  

2.投资国外资本市场。即将本公司的资金运用到国外资本市场,分散投资风险,寻求资本

收益。这种方式一般受本国保险法关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规定的限制。

  

3.开放本国保险市场。通过完善保险法规,逐步开放本国保险市场,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参

与本国保险市场

,国内保险市场经营主体的国际化和本国风险管理的国际化。

  

(二)实际分析

  从目前情况看

,欧洲经济及保险一体化就是保险国际化的一个实例。为了推动欧洲共同

体保险市场一体化进程

,1994 年 7 月 1 日,欧洲第三代保险决议生效。决议的主要内容是:(1)统

一欧洲共同体保险业执照、确立本国控制的监管原则和取消对保险业的高度监管

;(2)统一执

照将允许共同体成员国保险公司在本国注册

,在欧洲共同体的任何地方从事保险业务;(3)由

保险公司注册国负责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偿付能力的执照由保险公司的注册国来颁发

,但所

有共同体成员国都必须认可这次改革最重要的内容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自由决定费率
和条件

,监管局的监管目标只限于保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通过这次改革

,过去在许多欧洲大陆国家中实施的保险条款和费率需获得保险监管部门

事先批准的要求已不再存在。从历史的角度来看

,这次管理制度的改革几乎是一场革命,为了

达到预期目的

,立法者必须处理好以下主要问题:

  

1.必须克服各国过去不同的保险监管方式所形成的障碍。长期以来,不少成员国一直规定

保险合同的条文必须得到监管机构的批准

,认为这样具体的监管可以增加市场的透明度,最大

程度地减少公司之间的不同之处

,并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不同的保险产品。对于保险准备

,虽然所有的成员国都分析保险准备金是否充足,但各国对如何平衡指令性的调控和精算师

的职责有很大的分歧

,这一分歧在人寿保险中最为明显。还有些国家一直通过法律和监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