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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司《关于确认

1998 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

通知》(电力

[1999]40 号文)安排制定的。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风力发电是洁净能源,发展风力发电事业是目前国内外电力事业发展趋势之一。为了规
范风力发电生产,在吸收国外风力发电安全运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风力发电生产实
践制定本规程。

  本标准是我国首次制定关于风电场安全工作方面的行业标准。本标准充分考虑了目前已
投入运行的风力发电场中的设备多为进口设备,今后必将加快风电机国产化进程的实际情
况。为了对风电场安全生产全过程进行规范,本标准内容包括:风电生产工作人员基本要求、
风电机安装安全措施、风电机安全运行、风电机维护检修安全措施等。在编制过程中力求使标
准更全面,更具有可操作性。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原水电与新能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沈阳东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魁

 陶福长 张源 韩明。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安全生产工作内容、权限、责任及检查考虑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