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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接触装置的尾气处理

基本情况

向 水 中 喷 注 臭 氧 是 用 臭 氧 化 气 来 完 成 的 , 工 艺 气 体 的 起 始 浓 度 在

4.17×10-

4mol/L(20g/m3)数量级。假设一般接触装置的实际效率 90%,尾气中臭氧浓度可能达

4.17×10-5mol/L(2g/m3)。在重复喷射或预臭氧化中,尾气中的最终损耗能达到

4.17×10-6~1.04×10-5mol/L(0.2~0.5g/m3)的程度。

臭氧的阈限值(

TLV)为 4.46×10-9mol/L,或大约 0.2mg/m3,而当停留时间短于

30min 时,可允许 1.25×10—8mol/L(0.6mg/m3)的浓度。臭氧的毒性特别是环境浓
度高于

TLV 或最大容许浓度值(MAC)的毒性另有文献评论。

含臭氧尾气处理的另一问题是同臭氧在大气中可能产生的影响有关。在大多数地区, 天然
大 气 臭 氧 浓 度 随 纬 度 在

(0.179—1.79)×10—8mol / L 间 变 化 , 平 均 地 面 浓 度 在

8.93×10—l0mol/L 数量级。季节变化对这些浓度有重大影响。昼夜因素也影响地面臭氧
浓度,人口 稠密区最高臭氧浓度一般是在日没时观测到的。

根据最近有关臭氧在环境大气中稳定性的研究,臭氧在雾中的半衰期约为

4~5h。此

问题同因臭氧处理厂至住宅区的距离引起的争议有关。

臭氧嗅味的检测极限在

(0.893~2.23)×10—9mol/L 的范围内。浓度达到 1.34×10

—9mol/L 以前,人的工作能力是不受抑制的,在此浓度下的申诉仍属于主观上的。已有
关于。暴露在

(0.893—1.34)×10—9mol/L 臭氧后无有害影响的报导。不危害植物生长的

地面臭氧限制浓度为

4.46×10—8。

有关操作区和设备的安全预防措施也必须加以考虑,文献中已有评论。这些措施包括工

作室的适当通风,与接触池水力连接严实,以及用来查出从连接到钢筋混凝土接触池的电
缆和管路泄漏的专用设备。必须特别强调的是要采取适当措施将尾气中的臭氧分解,同时还
必须注意,为了保护监测设备的电子器件,工作场所的通风也是必要的。

目前,可用来清除或分解接触器尾气中臭氧的方法有:

(1)预臭氧化;
(2)尾气循环到臭氧发生器;
(3)稀释后排放;
(4)淋洗和(或)化学捕获;
(5)热分解;
(6)在可燃载体上吸附和反应;
(7)催化分解;
(8)兼有分解和(或)随后分解的吸收。

事实上,这些技术中的一部分仍在试验之中。当前,热分解是采用最广泛的方法。

预臭氧化法

预臭氧化处理情况下,从接触室排出的气体再重新喷射到尚未臭氧处理过的水里

(参见

5-28)。在采用臭氧化处理作为饮水处理最后一步的情况下,预臭氧化阶段的臭氧吸收率

可再一次达到

90%。问题依然存在,不过此刻尾气臭氧浓度又降低了 9/10,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