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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浅析

   [摘 要]随着我国进口食品的数量和品种逐年增加,不断发生的进口食品安全问题凸显
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漏洞。为确保我国进口食品安全和保护我国消费者食品安全
消费需求,完善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是当务之急。本文主要探讨科学的进口食品监管模式,同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监管模式,
对我国的进口食品监管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进口食品 安全监管

  一、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
  我国是一个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国,食品的进口在我国食品贸易和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
的地位。面对形形色色的进口食品,消费者往往无法辨识别其存在的安全隐患。而当发生食
品安全问题损害其人身和财产权利时,又往往不能有效的寻求法律的援助。因此,加强进口
食品安全的监管,可以从源头上杜绝不安全食品进入国内,有效地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1.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卫生标准体系不完善

  我国关于进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很少,其根本大法就是《食品安全法》。但是《食品安
全法》仅在其第六章中有寥寥四款对进口食品方面作出原则性和笼统的规定。进口食品安全
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不完善,致使对进口食品不能有效的管理,监管工作缺乏有效的法律
体系做支撑。
  另外,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的比例为

23%,远远低于其他国家标准采

标率

44.2% 的总体水平。食品安全标准的更新速度也相对较慢。发达国家的食品技术标准修

改周期一般是

3 年~5 年,而我国的很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严重落后于技术的发展。例如,

截止到

2009 年 4 月我国现行的名称中含有“食品添加剂”字样的国家标准总共 154 项,但其

中有

61 项实施满 10 年甚至是 10 年以上。

  

2.进口食品安全检验监管方式存在缺陷

  目前我国进口食品检验的原则是批批检验。该检验原则是一种较落后的监管模式,存在
一定的弊端。由于该检验原则没有根据进口食品的特点、工艺流程进行科学评价和评估来设
置有针对性的检验标准和项目,因此会导致大量人力和物力的浪费和检验效率的低下。
  三、发达国家的监管模式
  

1.日本进口食品查验和监管制度

  日本对进口食品的查验主要有监控检查和命令检查两种形式。监控检查即常规性抽样检
查。抽样比例一般为

2%~3%。当某种食品在监控检查中发现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或得知

其被回收或有损健康等相关消息时,则提高抽样比例,实施强化监控检查。监控检查阶段不
收取检测费用,也不妨碍货物通关。
  命令检查即日本对违反食品卫生法概率较高的食品采取的强制性检查措施,当进口食
品违规可能性较高时,比如同一出口国、制造商生产的某种食品被发现两批农业化学品残留
超标时,则启动命令检查。命令检查的抽样比例为

100%,在检查结果出来前货物不允许通

关。只有符合一定条件后,才能解除命令检查。
  

2.美国加强进口食品的安全管理的主要举措

  (

1)进口食品预申报和入境要求。2003 年起,进口到美国的食品须向 FDA 进行预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