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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通过对国家信息政策、信息法规的内涵以及在网络信息控制中的地位与作用的

论述,并比较不同国家信息政策、法规的差异,以及对于面向业务的全面网络管理系统的介
绍,这对于网络管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网络管理;信息 

  

 

  网络信息系统是由现实社会的人们创立的,是人类传统的信息交流,传播方式的延伸
和拓展,它与现实社会的信息活动方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因此,对网络信息活动实施社会
控制,制定符合其发展规律的控制体系,从而推动网络虚拟世界快速健康地发展。

 

  一、信息政策、信息法规的内涵

 

  国家信息政策和信息法规在信息产业的发展,信息环境的调节和信息资源的控制中起
着重要作用。信息政策是国家机关或社会团体根据社会发展需要而制定的,指导、推动、调节、
管理信息事业发展的方针、原则和办法。它是依赖国家的各级行政机构来对信息行为进行强
制控制和宏观管理的一种手段。信息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规定信息社会关系的基本问题;
规定信息民主和信息基本人权问题;规定信息技术规则的问题;规定电子计算机软件使用
问题;规定有关信息污染问题等等。

 

  二、信息政策、法规在网络信息控制中的地位与作用

 

  网络信息活动比传统方式的信息传播、交流具有更大的自由度,但是这种自由是相对的,
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只有那些掌握网络技术,具有相应教育和文化水平的人,使其自身
的信息行为符合运行与发展的规律,符合社会的法律、道德规范与发展要求时,才能在网络
上获得最大的真正的自由。

 

  信息社会也是法治社会,一切自由的信息行为必须在法律的保障下依法进行,才能使
互联网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目前,利用法律的规范性功能来预防和抑制网络信息问题,已
成为当今世界的共识。

 

  三、不同国家信息政策、法规存在的差异

 

  最早的信息法规诞生于

18 世纪的欧洲,1776 年瑞典的《出版自由法》是最早的传统意

义的信息法。现代意义的与电子化相联的信息法规兴起于

20 世纪,主要是欧美等发达国家

为适应网络环境下信息活动的需要而制定的。但是,不同国家由于政治制度、法律基础、文化
背景、教育水平不同、信息技术的发展状况、网络技术的应用与普及程度存在差异,由此造成
信息政策、信息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差异。

 

  我国的信息化起步虽然比较晚,传统的信息法律大约自

20 世纪 70 年代至 90 年代相继

发布,如《专利法》、

《商标法》、

《著作权法》等。但是,我国互联网的法制管理进展较好,目前

已颁布了一系列相应的法律、法规,如

1994 年 2 月 18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

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1996 年 2 月 1 日发布,并于 1997 年 5 月 20 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2002 年 8 月 1 日颁布了《中国互联网网络域

名管理办法》等。

2000 年 9 月 20 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章五十七条中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

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

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

法权益的;(

7)含有法律的、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2000 年 11 月 7 日,我国发布了

《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第十四条指出:互联网站链接境外新闻

网站,登载境外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发布的新闻,必须另行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由此
表明,对互联网信息的分类管理,在我国既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严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