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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煤层气资源储量丰富,极其珍贵。全省煤层气资源储量约

10 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的

1/3 左右,相当于 100 亿吨当量的燃油或 125 亿吨标准煤,是我省得天独厚的清洁能源,对
于我省建设

“气化山西”,加快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但在煤层气的

开发利用方面却存在一些问题:
  一、煤层气开发利用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法律层面看,尽管煤层气是煤炭的共伴生资源,但根据《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煤层气是与煤炭矿权分置的独立矿种,由国土资源部实施一级登记管理,其
探矿权取得实行

“申请在先”原则,具有“排他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一款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取得探矿权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勘查或者
采矿活动

)。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省外非煤企业取得了我省 99.2%煤层气探采矿权,

造成采煤与采气相脱节,导致我省面临

“采煤难、采气难、采气慢、用气难、隐患大”四大亟待

解决的严峻问题:
  一是采气难。虽然我省煤炭企业在煤层气开采的核心技术、专业化团队、抽采规模上取得
重大进展,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而且主动性和积极性远高于省外非煤企业,但由于受煤层
气矿权的制约,我省煤炭企业

“虽有百般武艺,苦无用武之地”。特别是面对高瓦斯的严重威

胁,但却无法实施地面煤层气抽采这一从源头上根治瓦斯灾害的根本举措,形成了

“一面是

有气不让采、一面是瓦斯灾害不断

”的怪现象。

  二是采气慢。当前,省外非煤企业的抽采和利用量远远落后于我省煤炭企业,一个重要
的原因就是因为与常规天然气相比,煤层气资源开发具有含气层薄,开发生产工艺复杂,
单井产量低,受地质条件影响大等特点,单纯开采煤层气投资风险大,回收期长,非煤企
业缺乏对煤矿瓦斯治理的认知和紧迫性,只是选择地质条件好的区域进行开采,主动性不
强。更有甚者,一些非煤企业受利益驱动,对于拥有的煤层气资源

“占而不采”,待价而沽,

转让矿权,严重影响煤层气产业的快速发展。而煤炭企业为解决安全问题,一定会不惜代价,
坚定不移地抽采煤层气。同时,煤炭企业实施采煤采气一体化,在技术上能实现采前抽、采
动抽、采后抽和补充煤田地质勘探的有机结合,特别是采动抽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煤炭和煤
层气的赋存特性,抽采速度和资源回收率数倍于单一的煤层气地面抽采,开采成本低,综
合效益好。
  三是用气难。首先,省外非煤企业取得了煤层气矿权,就从源头上控制了我省的煤层气
供给,严重制约我省煤层气制合成气、低碳烯烃、二甲醚、煤层气制氢等下游产业链的快速发
展。同时,难以在山西省境内调控煤层气供气分配和平抑价格,反过来还要看人脸色,求人
供气。其次,我省目前气源主要依赖于现有的国家

5 条过境输气管道,由于受中央调控,最

高日供应量

400 万立方米左右,尚有 50-100 万立方米的缺额,远远不能满足用气需求,协

调难度极大。
  四是隐患大。煤层气地面抽采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油气开采,油气开采可以不考虑储气砂
岩层破坏,但煤层气地面抽采必须首先为煤炭开采创造安全条件,不能因为预抽煤层气给
煤炭生产留下新的隐患。晋城矿区成庄矿揭露的国内第一口地面煤层气井表明,压裂井对煤
层和煤层顶底板都会有不种程度的破坏。单纯进行地面煤层气开采,采气与采煤脱节,无论
打垂直井,还是多分支水平井,都容易破坏煤层和顶板,沟通含水层,对煤矿开采的巷道
布置和通风系统将会产生很大影响,极易诱发煤炭生产过程中的顶板事故、透水事故、片帮
事故、瓦斯事故等,危及煤矿安全生产。
  二、意见和建议
  

1、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

  开发利用煤层气,首要目的是解决矿井瓦斯问题,保障安全生产,其次才作为一种清
洁能源加以利用。在制定相关产业政策的导向和对外合作的原则上,都必须紧紧围绕采煤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