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分析与探究
摘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和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已成为
我国金融市场亟待解决的问题。文中回顾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发展
,论述了这一制度在我
国建立的必要性。
关键词:金融业;存款;保险;必要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我国金融市场也不断开放。在这种背景下,我国长期实行的隐性
存款保险制度越来越显示出局限性。如何保护存款人利益
, 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尽快建立符
合市场化改革要求的存款保险制度已是我国金融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指旨在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一种制度安排,它要求接
受存款的金融机构为其吸收的存款向存款保险机构投保
,当投保机构发生危机无力支付存款
时
,由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援助或直接对存款者给予偿付。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发展
存款保险制度最初起源于美国。1929 年,美国遭遇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引发了银行连锁倒
闭的风潮
,众多存户损失惨重。为保护银行和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美国
国会于
1933 年通过《格拉斯
—斯蒂格尔法》,并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的积极作用主要是防范银行挤兑风险 ,保护存款人的合法利益, 维护金融秩
序的稳定
,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是这种制度有助于避免
“囚徒困境”
问题导致的银行挤兑风潮。同时
,存款保险制度还能有效地防止单个银行倒闭的局部风险演
化为银行体系风险。但是
,存款保险制度又是一把双刃剑,其弊端主要是会导致道德风险和逆
向选择问题
,其结果可能是更多的银行破产和更频繁的系统性危机。
三、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1、作为高风险的银行需要存款保险制度。银行是一种高风险的特殊企业。其具有高杠率,其
负债率普遍高于
90%。同时其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
“借短贷长”是银行资金配置的特点。
高风险企业的银行业要求建立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严重不足
,
远远低于《巴塞尔协议》规定的
8%的最低资本充足率。一旦银行发生危机甚至出现破产清理,
这会直接有损存款人的利益。如果商业银行参加了存款保险制度
,在出现问题时社会公众利
益由存款保险公司来保护。这样不但合理的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而且避免银行挤兑的发生
,
进而稳定了金融市场。
2、居民巨额储蓄需要存款保险制度。2006 年底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 348065 亿元,
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就有
166617 亿元,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就是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特
别是中小储户的利益。
3、现行隐性存款保护的弊端需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虽然我国没有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
度
,但政府一直对存款安全履行暗含的担保责任,实际上是实行了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无论
是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
,还是向被关闭金融机构提供再货款,都可以看作是政府为广大存款人
提供了一种暗含的
“存款保险服务”。这种现行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虽然在较长时间内保护了
存款者利益
,但是随着我国金融创新的进一步深化,我国长期实行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显示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