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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制度

 

第一章 面试程序 

 

一、面试程序 

(1)资格评审。本部分满分 30 分。 

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收集面试者身份证、学历证明、各种资格证

书的正本及复印件,以及半年内的市一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若无,须在办理入职前提供)。安

排应聘者填写《职位申请表》,并审核应聘者资格及有关证件,在核验证件清单上签名确认证件的真实

性,并填写应聘人员评分表的资格评审部分。 

(2)专业笔试、个性与素质测评。本部分满分 40 分。 

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对其进行测评或组织考试。考试由专业部门

进行评分,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根据不同情况划定分数线,分数线以

上人员可进入面试程序。  

(3)基本素质面试。本部分不占分,达到良好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轮面试。 

(4)岗位素质、综合能力与专业技能面试 

组织面试评分委员对应聘者进行统一评分。原则上,面试评分委员应包括具有招聘审批权限的人员

(即公司领导、空缺职位部门负责人、人事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空缺职位部门职工代表

等。  

(5)总分统计。 

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对第 2、3、4 项分数进行合计,分数最高者

即为拟录用者。 

(6)背景调查。 

对于拟录用者,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进行背景调查,按照录用审批

权限由审批者在《职位申请表》上加注录用意见,并给出级别与待遇建议。 

(7)入职面谈。 

对待遇、上班安排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对录用者发出正式《录用通知》。设立员工个

人档案,将经审批的《职位申请表》、资格评审表、试卷、证书复印件、核验证件清单等放入个人档案。

 

(8)办理入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