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行政法价值取向生态化的简要分析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生态危机愈益加剧,我们正处

于一个复杂多变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传统行政法的价值取向在经济基础、政治思
想基础及法理基础等方面表现出明显的缺陷。传统行政法价值取向必须进行变革才能适应时
代发展的需要,而变革的出路在于实现行政法价值取向的生态化。

关键词:行政法

  价值取向  生态化

  一、行政法价值取向生态化的时代背景

  随着当代科技和经济的迅猛发展,全球性的生态形势急剧恶化,生态破坏,资源枯竭
环境污染,物种灭绝等生态危机已成为笼罩在世界各国人们心头上的阴影,尤其是当生态
环境的破坏已经转化为沉重经济负担时,人们不得不自觉地对生态自然的行为,乃至价值
观念做出反思。人类在解决生态危机的措施中,除加强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外,也加强
了上层建筑的法制建设,在这个过程中生态危机逐渐演变成了一个伴生问题,各种法律活
动与环境保护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几乎所有的传统法律部门都包含与环境有关的规则,
造成了环境法与其他法律部门法交叉重叠,难以划分的局面,有人称这种局面为法律的

“生

态化

”[1]。行政法价值取向的生态化,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具体说来,行政法

价值取向的时代背景可以概述如下:

  (一)环境时代的到来。由于生态危机的加剧,生态危机已经超出国界成为全球性生态
危机,正如美国物理学家费

·卡普拉在《转折点·科学·社会·兴起中的新文化》一书中所指出的

那样:

“当前的危机不只是个人的危机,不只是政府的危机,也不只是社会组织的危机,而

是全球性的变迁。无论是作为个人,作为社会,作为一种文化,还是作为全球的生态系统,
我们都正在达到一个转折点。

”美国哲学家拉兹洛认为,我们的社会正走在一个十字路口上,

世界系统面临分叉,在这个分叉口上,

“人类作为一个整体”仍然“在文化上落后”。这是占

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念和认识落后于客观条件造成的。

“这种文化滞后现象对西方是这样:现

在西方已经发展到后工业社会,但他们的价值观还停留在工业社会(即传统工业文明),
因而需要一次价值观的革命。

”[2]而正是这场价值观的革命必将把人类带向一种新的文明时

——环境文明时代。行政法价值取向的生态化正是适应环境时代到来的要求,对传统行政

法价值取向进行修正;行政法价值取向进行修正,必将促进行政法在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
保护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可持续发展战略观的确立。

20 世纪 60 年代以来,在震惊世界的公害事件频发不

断,生态资源遭到严重破坏,

“生态危机”成为威胁人类生存,制约经济发展和影响社会稳

定的直接因素时,人类开始认真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

1980 年 3 月 5 日,联合国向全世界发

出呼吁:

“必须研究自然的、社会的、生态的、经济的以及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的基本关系,

确保全球持续发展。

”[3](p33)1983 年 4 月,联合国成立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挪威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