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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枯竭型城市环境治理之政府责任研

【摘要】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环境问题是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我国资源枯

竭型城市的环境治理陷入困境,主要原因之一是环境治理的责任人无法明晰。基于政府职能
理论,现代政府应担负起弥补市场缺陷与维护社会公平两方面的责任

.在资源枯竭型城市的

发展过程中,政府并没有解决好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外部性问题,同时,因战略布局等因素
很多政府决策导致了资源枯竭型城市与受惠地区发展差距的拉大。基于以上原因,笔者认为,
政府应承担资源枯竭型城市环境治理之主要责任,并详细划分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环
境治理方面的责任。

 

【关键词】资源枯竭型城市;环境治理;政府责任

 

【正文】

 

  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人类发展生产和财富积
累的重要来源。我国是一个资源大国,相应而生了众多依靠资源起步、发展和茁壮成长的城
市。中国现今共有

600 多个城市[1],资源型城市共有 118 个[2],约占全国城市数量的 18%。

据不完全统计,这些资源型城市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

90%以上的煤炭和石油,80%

以上的铁矿石,

70%以上的天然气和重要矿产资源,其在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促进区域发

展和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新中国

60 余年的飞速发展,

与这些资源型城市的支撑性贡献是分不开的。

 

  但随着工业化的推进,这些城市陆续进入了资源枯竭或濒临枯竭的境况。国家于

2008

年、

2009 年分两批确定了 44 个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名单[3]。这些城市的发展史大多浓缩在了

短短几十年里,它们因矿业开发而兴起,在极短的时间内走向城市爆发式的繁荣与昌盛,
又在极短的时间内走向经济的衰竭。

 

  虽然国家在多年前就意识到了资源型城市发展中的问题,如国家发改委专门成立了东
北振兴司以期解决当初以资源为依托发展的老工业区的转型问题,

2007 年国务院下发了

《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7]38 号),2008 年《政府工作报

告》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中强调

“支持资源枯竭型地区经济转型”;

2010 年公布的《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到:“促进资源枯竭地区转型发展”。 但资源枯竭所带
来的一系列复杂艰巨的问题仍然让政府及相关部门感到猝不及防。了解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