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环境权的实现
摘
要:厦门 PX 项目是一个有巨大经济利益预期的项目,但在当地大多数公民保护环
境的呼声中最终败下阵来。由此事件引发的有关公民环境权相关问题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公民环境权是一种特殊的新型人权,我国原有的权利救济方式对其并不适用,因而这种权
利一直未得到足够的保护。着重讨论在行政规划中如何实现公民环境权,并提出观点:政府
公共治理理念的更新、规划过程的透明化和非政府组织的广泛参与是公民环境权实现的重要
途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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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厦门
PX 项目;公民环境权;实
1 厦门 PX 项目事件?
2007 年 3 月全国人大、政协两会上,中国科学院院士赵玉芬等 105 名政协委员联名签署
提案,建议厦门
PX 项目迁址,一石激起千层浪,从此
“厦门 PX”引起媒体和民众的广泛关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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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X(Paraxylene,对二甲苯)是生产 PTA(精对苯二甲酸,广泛用于纺织)的上游原料。
由台资翔鹭集团旗下腾龙芳烃企业投资的厦门海沧区
PX 项目,是厦门目前最大的化工项
目。
2004 年 2 月,该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并在 2005 年 11 月正式开工,原计划于 2008
年投入生产,每年工业产值有望达人民币
800 亿元。?
随着
PX 项目建设的加快,厦门市民反对的呼声越来越烈,大量有关该项目靠近人口
稠密区,存在爆炸或泄漏等安全隐患(这种危险性并未得到明确证实)的信息通过网络、手
机短信、媒体等形式被广泛传播。
2007 年 6 月 1 日和 2 日,超过 5000 名厦门市民在厦门市政
府门前表达反对诉求,厦门市政府被迫宣布该项目缓建,并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
环境影响评估。
2007 年 12 月 5 日,厦门市政府公开的环评结论认为海沧南部空间狭小,区
域空间布局存在冲突,在海沧南部的规划应在
“石化工业区”和“城市次中心”之间确定一个
首要的发展方向。同年
12 月底厦门举行的市民代表座谈会上,大多数市民代表再度表达了
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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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福建省和厦门市政府决定顺从民意,停止建设
PX 工厂,将该项目迁往漳州古
雷半岛兴建;厦门市将赔偿翔鹭集团损失,并在发改委批准后进行迁址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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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民环境权的相关理论?
环境权是指人类或其他有关主体对于影响其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物质因素所享有的
各种权利以及由此所承担的在他们之间产生的各种义务。公民环境权既不是财产权也不是人
格权,而是由生存权发展而来的、建立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相互尊重基础上的新型人权。它
具有自然性、不可缺乏性、不可替代性、不可转让性、稳定性、母体性等。本文所指的公民环境
权是从国内实现机制讨论的,其主体只限于
“公民”,不包括“国家环境权”与“法人环境
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