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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

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

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

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

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

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

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

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

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

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

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

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

室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