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度应收(逾期)款专项考核方案
一、目的
根据公司
2013 年 4 月 17 日一季度目标运行分析会议精神,为
加强公司应收(逾期)款管理,提高经营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保障
1、由
法律事务部牵头,
企业管理总部、财务管理总部、审计监察部
组成日常
检查小组,负责对应收(逾期)款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由企业管理总部组织对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考核。
3、由人力资源管理总部和财务管理总部负责考核结果的兑现。
三、考核对象
工程材料公司总经理、工程机械销售公司总经理和新筑通工分管销
售负责人。不适用于其他人员。
四、对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授权
1、对专项收款工作的指挥权。
2、对各级收款责任人员的考核权。
3、对不服从安排、不负责任、收款不力、拖延影响收款进度的各级销
售人员,有停止其业务资格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的权利。
5、
考核目标的确定
1、年度考核目标:根据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责任书确定。
2、季度考核目标:根据年度考核目标,每季度的目标在当季的第一
个月经济活动分析会上确定。
3、月度考核目标:责任单位在每季度目标确定后一周内分解到月,
并将分解目标报企业管理总部备案,由企业管理总部分送月度计划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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