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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在中国证券市场的风险分析

    [摘 要] 在中国市场流通交易过程中权证具有其本身价格决定所带来的风险和投资者执
行层面所带来的风险,为规避此方面风险,应从监管者和投资者两方面做好工作。

 

  [关键词]

 权证;权证投资者;中国证券市场 

  权证(

WARRANT,在香港俗称“涡轮”),作为一种典型的并且被广泛接受的衍生性

金融产品,是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它是指持有某权证之人可以在约定的时间
以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而作为权证的标的可以是一只股票也可以是一揽子股
票,也可以是商品、股指或其他衍生产品。以约定价格买入的权利称为认购权证,而卖出的
权利称为认沽权证。

 

  

 从定义上看,权证的作用和期权是很相像的,事实上,权证就是期权的一种特殊形态 ,

美交所把权证当作期权的一种。权证是在证券交易所买卖,并且以契约的形式存在;而期权
通常是根据标的资产的不同会在期货交易所或者证券交易所交易。权证是以标准化方式和挂
牌交易的形式存在的,除了操作方式上的一些差异,其与一般意义上的期权几乎没有多大
区别。

 

  权证的分类标准众多,在此,笔者关注其中主要的两种标准:(

1)按照发行主体的不

同,其分为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认股权证,也叫做公司认股证、股本权证,是指由上市公
司自行发行的权证,标的资产通常为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股票。备兑权证,是由标的资产
发行人以外的第三方发行的权证,其标的资产可以为个股、一揽子股票、指数以及其他衍生
产品,其发行人通常为信誉较好的券商或其他金融机构。(

2)按照内在价值的不同,其分

为价内权证、价外权证和价平权证。如果权证持有人立即行权就能够获得收益,称为价内权
证;否则成为价外权证;如果行权价格等于标的证券市场价格,则称为价平权证。实际上,
如果认购权证的行权价小于现时标的证券市场价,那么就是价内;若大于则为价外。对认沽
权证来说则正好相反。

 

  

 

  一、权证在中国市场的发展情况

 

  

 

  权证在中国第一次发行是在

1992 年 6 月,其一经出现即呈现出暴涨暴跌的交易价格,

于是在

1996 年 6 月权证交易被叫停,2006 年权证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工具再次回到证

券市场,但回归市场后仍然受到市场的追捧,一度出现巨幅上扬,但之后权证又开始剧烈
下跌,致使目前市场上还有很多权证形同废纸。造成权证在中国证券市场交易混乱场面的原
因主要有:(

1)产品的设计过于注重本土化,忽略了金融衍生产品设计上的整体性和前瞻

性要求,产品过于复杂凌乱,缺乏标准性。(

2)法律法规不完善,规则缺乏严肃性。权证价

格受到这种不严肃的政策因素干扰而大幅波动。(

3)市场环境尚未成熟。当时中国证券市场

上的传统性基础产品交易尚未形成规模,权证作为衍生性金融工具,其依附性和杠杆效应
影响中不利的一面被体现得淋漓尽致,其积极的方面因为大环境的起伏不定而被掩藏。

4)产品设计上存在缺陷,容易被操控。历史上发行的权证大多属于小盘权证,由于其资

本规模先天不足,在市场不成熟的情况下,被操纵的现象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