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方案(职能部门)
一、目的
1、 通过科学规范的考核方法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2、
“
”
按 多劳多得 的分配原则,为员工薪酬待遇调整提供依据;
3
、 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鼓励员工不断提高工作绩效,并帮助低绩效员工向高绩效发展,从而提高
公司员工整体工作绩效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运营类、职能类(即非业绩部门)全体(含分公司运营类、职能类)已转正员工;
试用期员工考核不适用于本办法,试用期员工不参与绩效考核
三、考核原则
1、 以经营利润为导向原则;
2、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3、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
四、组织工作:
(一)人力资源部:
1、全面负责评估工作,制定评估方案。
2、指导和监督其他部门对方案的有效实施。
3、对评估结果进行公正评估,对员工疑异及时处理。
(二)其他部门:
1、积极协助参与方案的制定,并对方案提供建设性意识。
2、严格遵守方案要求,对被评估对象进行具体评估。
3、及时将评估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五、考核用途
1、 用于员工绩效奖金分配;
2、 用于员工薪资职务调整;
3、 用于人才选拔、培养和淘汰。
六、考核周期:采用月度考核的考核形式;
七、工资结构、绩效奖金来源:
(一)
员工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
50%)+绩效工资(50%);
部门主管或以上级别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50%)+绩效工资(50%)
(二)、每月绩效奖金来源及计算标准:
1、月度业绩指标完成率=月度实际完成业绩/月度公司业绩指标
2、月度部门成本控制率=月度各部门实际成本/月度各部门预算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