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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石油行业的反垄断法适用

关键词

: 石油行业反垄断法适用/管制行业/行政垄断/放松管制/反垄断

内容提要

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之后,面临对 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

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 适用的问题。以石油

行业为例,通过反 行政垄断 来推动石油行业的反垄断不应是主导的指向,应

当廓清 行政垄断 与依法管制之间的界限,在正确认识石油行业管制体制的形

成的前提下,确立政府管制与反垄断法规制之间的协调原则,从结构和行为两

 

个方面有效推进石油行业的反垄断适用。

 

 

    引言

    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过程之中,实

施监管的行业(银行、电力、电信等)和依法(或依政策)成立的、在法律上或事

实上具有独占地位的(石油、烟草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的反垄断问题就

是学界讨论的焦点之一

[1]。《反垄断法》颁布实施之后,金融业的集中申报标准

业已出台,而有关电信企业实施涉嫌垄断行为的案件则已受到法院的审查,管

制行业的反垄断适用渐次展开。与此同时,随着油价的不断波动和石油需求的持

续增长,提高能源效率和能源部门服务质量的需要日益明晰,各界要求对石油

行业进行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大,非公企业更是希望通过《反垄断法》的实施来

打破石油行业的垄断。

《反垄断法》在何种程度上能够承载这些期待,我们应当根

据立法原意来考察,更应该解析法条、深入行业,分析文本背后交错的制度安排

通过竞争机制的效用发挥实现石油行业的健康发展。